的精英,个个都是以事业为重,却遇上了还在上学的曹胜。
找他约剧本,总有一种雇童工干活的错觉。
……
曹胜确实挺忙。
每天空闲时间,大部分都要用来码《天地玄黄玲珑塔》,这本书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他个人的习惯是:每本书收尾的时候,都要加几分认真,争取把收尾收漂亮一点,给读者们留一个不错的最后印象。
这往往能决定一本书给读者的最终观感。
也决定了追到最后的读者,有多少会想看他的新书。
除了码这本书,他每天还要码一章《洪荒演义》,来保持自己对这本新书的感觉。
写作这种事,是不能中断的。
一本书一旦开始写正文,绝不能轻易停手。
停一天,就会手生。
停两三天,想再找回之前的码字状态,就很难了。
如果连续停手一周以上,很可能就再也找不回写这本书的状态。
因此,他最近的主要精力虽然放在《天地玄黄玲珑塔》上,但每天还是会码一章新书。
《洪荒演义》的存稿,已经破十万字。
第二卷、第三卷的细纲,也搞出来了。
除了写这两本书,他每天还要去学校上课。
大三的课程倒是不多。
每个星期上五天课,每天一般只需要上半天。
只是,这个新班级里,也有人找他请教写作方面的问题。
这不,今天早上,早自习时间,他来到教室,刚坐下没几分钟,身旁就传来一阵淡淡的香风,随即,一位女生在他身旁坐下。
曹胜转脸看去。
看见一张苹果脸,不仅脸型像苹果,脸颊上还自带两抹酡红。
她对他露出笑容,将一本笔记本放在他面前翻开封面,指着里面写的文字,低声说:“曹胜,我最近写了一点东西,你能帮我看看吗?如果能给我指点一下就最好了,可以吗?”
曹胜对这个女生有印象,是班上长得挺漂亮的几个女生之一。
最近来他请教写作的人挺多,有男生,也有女生。
所以,他笑了笑,就看向她手指的文字。
下一秒,他神情变得错愕。
因为他看见的文字内容是:
“曹胜!我喜欢你,昨天晚上甚至梦见你把我按在墙上亲吻,醒来后,我就很确定我喜欢你,否则,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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