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这个道理再早几百年也都懂的。
那就只能把他们当猪养了。
虽然能成为大商人的不会是普通人,但是规矩已经定了,那些必须体面的体面人也必须有所收敛。潜规则就是因为只能在规矩底下,是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
只要持续打压商人地位,那些代表荣誉与身份的贵族是不会光明正大的参与其中的,只要法理上没有牵扯,那就是好处理的。
当然对于市商籍的定义也是比较高的,定为了行商与坐商。
行商是指从事长途贩运等流动经营的商人,其在运输货物过程中需缴纳过税。
坐商是指在城市中开设店铺进行销售的商人,要缴纳住税。
说白了就是可以组建的起商队的人,和有自家商铺的人。
自产自销的小手工业者和农户,类似于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辈是不算在商籍内的。
农民本身就是百业生产者,不可能把平常做些手艺活,农闲时间做些力工,走街串巷赚点钱补贴家用的人也算作商籍。
虽说商籍地位低下,但是没有一定资产还真没资格被定为商籍。
在刚开始定籍的时候,允许商人选择,可以选择不经商入农民籍,只要放弃经商就可以,财产和土地照样保留,允许下一代再按照大秦政策推行。
凡是贵族官吏,必须立刻全部清除商业活动,一旦发现,直接罢官免爵!直接贬为市商籍!
大秦自从变法,一直重农抑商,但是并不意味轻视商业,恰恰相反,大秦一直极其重视商业,无商不富这个道理都是明白的。原先也只是限制经营商品种类,经营地点,以及征收重税罢了。
这个时代商人地位并不低,尤其是大商人,他们在诸国往来贸易,积累巨量财富,甚至可以参与政事。
例如:吕不韦。
尤其是吕不韦以后,想要奇货可居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个对政事兴趣大增,对朝堂跃跃欲试,这是嬴政无法容忍的。
而且太多的大商人实力未免过于雄厚了。
雄厚到不能说是商人,而是地方军阀了,毕竟财可通神。
例如,巴郡的那个寡人,现在是老妇人了,清。
她麾下用作护卫的家丁数千人,再加上负责其他事务的,多达上万人,说是家丁,实则是私兵。
在农业社会,商人往往也是大地主,然后一个不小心就升级成地方豪强,尾大不掉难以处理。
巴清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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