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好。
回家的路上,周乔说:“我觉得即使买了这个手镯,伯母也不会戴的。”
伯母是个非常简朴的人,从不佩戴饰品,即使是新衣服也会放一段时间才穿,怕别人说自己爱炫耀。
陆征觉得伯母戴不戴没关系,重要的是她能感受到这份心意。
“就算不戴也没事,偶尔拿出来看看也会开心的,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给她买的像样的礼物。”
周乔想起邻居给婆婆买了银镯子,婆婆总是戴着,即使在寒冬也露出镯子给别人看。
当他们回到家,伯母看到手镯,并没有高兴,反而责备周乔:“你们赚钱不容易,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干嘛?快去退掉。”
周乔拉着伯母的手,把手镯套在她的腕上。
“别人有的,你也应该有,你看,多有气质。”
伯母连忙拉下手镯:“我怎么能戴这种东西,别人看见肯定要笑话我的。”
这时,陆征插话了:“伯母,店员说了,东西一离柜就不能退了,如果您觉得做活时不方便,可以收起来。”
大嫂也在旁边附和:“这个镯子可不能摘,您忘了周珊婆婆只是得了银镯子,就老在您面前炫耀,以后您也戴着,让她羡慕去吧。”
赵洁的话让周丽梅心里暖洋洋的,她不再坚持要摘下镯子,反而抬手反复端详起来。
越看越是欢喜,笑容逐渐绽放在脸上。
“这金灿灿的颜色真好看,比那暗淡的银镯子亮眼多了。”
周丽梅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穿戴金银首饰的一天。
“周乔啊,去这辈子能戴上金镯子,真是心满意足了。”
“您说什么呢,戴一次金镯子算什么?将来我有钱了,给您买一条闪亮的钻石项链。”
不过,周丽梅并不知道钻石是什么,对她来说,金子已经是最好的东西了,没有什么比金子更珍贵了。
午饭是赵洁准备的,用了自家养了一年的小母鸡做了鸡肉炖汤。
陆征和周乔本想去厨房帮忙,却被赵洁赶了出来。
“你们难得有空闲,今天啥都不用做,去院子里陪我聊天吧,这顿饭我能搞定。”
不过周丽梅并不在家,她穿上李芬从城里带来的新衣服,脚上穿着赵洁新做的棉鞋,并特意把金镯子露在袖子外面,出门去找邻居聊天了。
周丽梅赶在开饭前回到家,赵洁笑着问:“伯母,感觉咋样?是不是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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