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脑袋,正是当了一次老鼠,被历史书上说仅用一年统治艾丽西亚的黑光之主。
被热熔烧伤的霍格很是饥饿,虽然躯体的强大活性使被熔毁的双腿再生,但再生需要消耗能量,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处隐藏在沙丘后方的营地吸引了霍格注意,尤其是其中的食物香气。
命运开始交汇,潜入营地的霍格偷吃食物,而后反抗军发现,可那个姓米奈希尔的老连长没有开火,而是给了他一块压缩干粮。
就这样,霍格获得了姓氏,也顺势加入了反抗军,同老布鲁斯他们一起,和那些政府军展开激烈交战。
至于之前杀死霍格狗子的那伙政府军,当天晚上就被霍格潜入营地,全都撕成了渣子,还缴获了一台骑士机甲。
凭借着基因原体的强大实力,每次霍格都能靠挖地道潜入敌方阵营,并留下一颗热熔炸弹引爆,这一挖就是足足挖了五年。
五年的时间,让霍格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强大之处,比小时候电视上的手撕鬼子还要扯淡。
一开始,面对敌人射击时,霍格还会躲一躲,而在发现高能激光无法对他造成有效杀伤后,就顶着炮火前进,拿一块坦克装甲板顶在身前,用一身蛮力冲击阵型,这个时候霍格两岁。
当霍格三岁的时候,反抗军已经占领了下层巢都,有了基础工业之后,装备也变得越来越好,霍格被分到了一挺重型伐木枪,在反抗军中的地位直线上升,连那个首领都知道了他的存在。
凭借强悍的身体素质,每当霍格进入战场时,手中的伐木枪就和开了挂一样,点谁谁死。
为了保证供弹稳定,反抗军首领特意让之前霍格所在的连队放弃一切任务,专门蹲守霍格旁边为他上弹。
就这样,霍格靠着个人实力四处救火,而当初收养他的那个连队,也因为战火一个个离开人世,只留下了为数不多的几个人。
可政府军实在太多了,与他们相比,反抗军重武器极其稀少,而艾丽西亚又盛产空军,只要露头就会被炮弹洗脸,不得不打起了游击。
艾丽西亚空降兵的名号在整个帝国中都十分响亮,为了抵抗这些空输猛男,霍格开始打入敌军内部,有机会就暗杀,没机会就下毒。
被围困之后能打就打,打不过就开始炸桥逃生,反正他皮糙肉厚又摔不死,随便找个管道一钻,出来之后就又是一条好汉。
靠着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这些空战猛男往往还未踏上战机,就被人间蒸发了。
再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