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样。
我很想扔给他一张离婚协议,然后像小说中的主角一样帅气的离开。
可我做不到……
我已经深深爱上了她,爱上了她的美丽,她的温柔,她的每一个毛孔。
让我离开她,简直比杀了我还要难受!
我不断用那个男人已经出国了来安慰自己,然后倾尽所有的去爱她。
她大晚上突然想要吃雪糕,我淋着雨骑了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去买,哪怕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睡了,我也没有任何怨言。
在公司困难的时候,我不要命陪客户喝酒,像个猴子一样讨客户的欢心。
哪怕最后被其他人抢走功劳,我也无怨无悔……
她喜欢千纸鹤,我亲手给她叠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
她喜欢周董的演唱会,我就连夜去排队抢票。
她喜欢的一切,我都会拼尽一切去满足……
有一天,她终于夸了我一句,说跟我在一起生活真幸福。
终于让我看见了让她忘掉那个男人的希望。
可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成功的时候,那个男人却从国外回来了。
我小心翼翼温暖了七年的心,又再一次跑向了别人……
“曼琳,你这么晚还不回去,你丈夫周军不会生气吧?”
一个带着眼镜,长相帅气,跟我有几分相似的男人向何曼琳问道。
这个男人叫王思恒,是她大学的学长,也是她心里忘不掉的白月光。
“周军?”
何曼琳露出一脸不屑,似乎在谈论一件很可笑的事情。
她不在乎说:“当初如果不是家里人逼我,我可不会跟这个废物结婚。”
我听见她的话,心脏顿时狠狠抽了一下。
原来我在她眼里就是个废物,原来她一点也不想跟我结婚……
亏我为了她的事情跑前跑后,最后甚至被人残忍做成了人彘,结果就只换来了一句“废物”!
这七年的付出,难道她就一点都看不到?
她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为什么我捂了七年都没能捂热?
“我看军哥对你挺好的啊,天天都给你送饭,下班后还做家务。”
王思恒笑眯眯的说,口上是在夸我,眼神中却充满不屑。
何曼琳听见他的话后,当着所所有人的面直接笑了出来,嘲讽道:
“送饭,做家务?这不是保姆做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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