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把它带进了家,之后为它取名,叫它咩咩。
叫别的名字它不怎么答应,叫咪咪又太寻常。它就这样在我家住下了,那天我弄了一点米饭给它吃,那分走了我至少三分之一的伙食。
咩咩全身都是黑色的,唯独四只脚上白色的。似乎有许多人认为这样的猫不吉利,但我觉得,比起我自己,这猫可吉利太多了。
那之后的生活依旧单调得陈乏可善,我和咩咩维持着快要饿死的生活节奏,一直生活了两个月。
直到两个月后——
我的咩咩不见了。
那天我一点活动没找到,家里的米缸一点米都没有了,咩咩饿得咪咪乱叫。我实在没有办法,在路边捡了一支廉价勾兑酒,喝得烂醉如泥。
等我头昏脑涨地醒过来的时候,咩咩已经不在屋子里了。
我出去找它,绕着南十二巷一圈圈找出去,最后,我听见一群孩子和猫咪刺耳的尖叫声。我没跑稳摔了一跤,疼痛感带回了我的理智,我一刻不敢停地往声音的方向跑——
然后我看见了一群咯咯直笑的孩子拽着一条猫尾巴,玩弄着那只拼命挣扎的,瘦骨嶙峋的小猫咪。
“你们这群小鬼干什么呢?!”我怒吼出来,他们吓了一跳,但都是这地界混着长大的,怎么可能会害怕一个看起来跑步还有些打飘的人。
其中一个小屁孩还拽着咩咩的尾巴,随着我越跑越近,他还拽着尾巴把它吊在手里,龇牙咧嘴:“关你什么事!”
他们咯咯笑着,笑声却听得我毛骨悚然,火冒三丈:“把猫还我,没教养的小东西,别逼我打你们!”
有个小女孩拍手叫起来:“你是志远,讨厌鬼林志远!上次你打人被抓走了,还害死了你妈妈,你还要打人,讨厌鬼!”
像是一盆冷水把我从头浇到尾,我愣了愣,反驳的话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于是我又听见咩咩凄厉的猫叫声。
我骤然回神,快走过去要把咩咩抢回来,但那个抓着咩咩尾巴的孩子撒泼似的跑,把咩咩拽得在地上摩擦。它本来就又小只又瘦,身上还有不少病,在他们的手里,像一个不值一提的玩具。
咩咩是这样。
我也是。
我站在原地,一瞬间只觉得血气涌上大脑,什么都顾不上了。
喜欢拿我当玩具是吧,那如果玩具不再任人摆布呢……?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咩咩已经在我的怀里了。
周围都是哭喊和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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