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思兰大手一挥,身后的地图展露在众人面前。
他指着地图上的奥通加德,大声说道:“我们将从这里出发,穿越格雷森林,然后沿着这里的山地前进,最后到达田茵平原。”
“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但我们必须像狂风一样迅猛!”
贵族们群情激昂,纷纷响应,但心中到底怎么想,就没人知道了。
亨利和法斯对视一眼,悄无声息的达成了联合作战的合作。
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当天夜里,整个奥通加德灯火通明,各处都在整理军需物资和马车。
第二天一大早,第八军团率先出发,一万人满编的正规军、三万农奴,足足到了十一时才全部离开。
第九军团紧随其后,同样的兵力,用了四时才全部离开奥通加德。
亨利和法斯带领着各自的部队,驻扎在一起。
亨利这次带了十三名重装骑兵,九名资深负盾弩手,五十三人的精锐资深步兵队、两队四十人的草原勇士、三队八十人的帝国射手,以及四队看起来像是熟练步兵的新兵队。
加上八百农奴的话,将近一千七百人。一个骑士,这样的军力,足以横扫普通的男爵领。
迈斯带来了八百人,其中六百是农奴。剩下的两百人里,五十弩手,二十弓手,剩下的都是熟练矛兵和散兵。
职业军队训练矛兵,在帝国很少见,只有大贵族才能这么做,大部分贵族都是用农奴去当第一线的矛兵。
职业矛兵、枪兵的优势就是,能够快速冲开战阵。劣势就是正面战场死一个都心疼,不如农奴。
法斯的人马就很简单了,四名重骑兵,十六个公民骑兵,六十多个草原勇士,一百弩手,六百农奴。
法斯和迈斯见面的时候还惊讶了一下,因为当初一块打假赛的也有他一个。
三支贵族私军队伍集结到一起,足足三千两百多人,光拉后勤辎重的马车就六百多辆,幸好草原不缺这种驮马和旅行马。
“这次没有军团任务,看来二位军团长是不想让我们这几百个贵族给他添乱啊。”
亨利点点头,说道:“这样,我们的队伍人少,移动速度比军团快,明天,再出发,远远的掉在军团后面就好了。”
迈斯自然没意见,法斯同样也没意见。
一部分贵族和亨利的想法差不多,打算明天再出发,让两个军团在前面探探路。
有一些私军数量比较少的,就急急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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