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们见状,纷纷四散逃窜,亨利如入无人之境。
哼,真乃无胆鼠辈!
亨利顺手刺死了两个躲避不及的劫匪,锋利的枪尖在战马的加速下轻而易举的划开了劫匪的喉咙,一股铁锈味的番茄汁像喷泉一样。
贝恩甚至怒吼着将一个劫匪扎穿后挑到了空中,虽然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会浪费自己很大的体力。
但是,这种行为对于敌人的震慑是相当大的。
亨利不再和这些连战阵都无法组成的劫匪玩乐,转而去狩猎那些响马,这些移速高的猎物,在他眼里才有趣。
“中!”
“中!”
“中!”
亨利射出的箭支就如同开了自动追踪一样,百发百中,哪怕射不中人,也会射翻马匹,然后靠近用骑士剑补刀。
【击杀劫匪,经验+8】
【击杀劫匪,经验+11】
【击杀响马,经验+27】
【击杀响马,经验+30】
【击杀劫匪头目,经验+22】
【击杀响马,经验+……】
时不时有响马的弓箭不痛不痒的射中亨利,不是直接被盔甲弹开,就是挂在盔甲上充当装饰品。
有甲打无甲,就是屠杀!
战场上喊杀声四起,鲜血四溅。新兵队就如同一座绞肉机,一点一点的绞杀劫匪。
那些幸存的苦苦挣扎的十几名商队护卫,也来到了新兵队的周围,这让他们感觉到了极大的安全感。
虽然他们都有皮甲和棉甲之类的装备,而且兵器也比新兵队精良,但是他们人没有新兵队多啊!
‘这个骑士老爷是怎么培养出这样一支私军的?这些步兵怎么不怕死?’
是的,在他们看来,这些可不是新兵,新兵是穿着亚麻衣,拿着农具的胆小鬼!穿着棉甲,举着盾牌和刀剑,面不改色的结阵杀敌的,这明明就是合格的步兵!
劫匪们也开始受不了,身边的人死了一批了,不能再打下去了。
这些劫匪瞬间四散而逃,他们就是打劫不到钱财和粮食,才聚到一起干一票大的,现在死了这么多人,却没捞到什么钱,傻子才不跑!
死战不退的,那是国王的精锐军团!
亨利看准时机,高喊道:“冲锋!杀光这些肮脏的劫掠者!”
他不需要俘虏,他的领地内没有矿需要开采,而且也卖不了几个钱,没有那么多人手去看着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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