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翊一边翻炒,一边安抚众人躁动不安的情绪。
要知道同等质量下,这蝗虫的蛋白质含量可以比肩牛肉。
维生素含量更是秒杀龙虾螃蟹。
前世李翊尽管富可敌国,吃得也大多是什么“冰糖百合马蹄羹”、“奶汁鱼片”、“佛手金卷”啥的美味珍馐。
可若是心血来潮时,也总是会吩咐厨师给他做一道炒蝗虫来解解馋。
很快,蝗虫在油锅里已经完全入味。
李翊便提起锅,将之全部倒入一口大黑锅里。
“诸位,谁想先来试试?”
“……”
“……”
此言一出,众皆默然。
所谓枪头打出鸟。
或许确实有人愿意尝试尝试,但之前没有人吃过,谁都不敢做这第一只小白鼠。
尤其此前还传闻有人吃蝗虫害了病。
要不然鲁迅怎么会说:“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是勇士”呢。
“哈哈哈……”
见众人无动于衷,李翊反倒笑了。
“既然诸位不愿享受这美味,那就恕李某不恭。”
“先行享用了。”
话落,直接伸手抓起一把蝗虫放进嘴里。
嘎嘣脆,
肉质鲜美,入口弹牙。
旁边的侍从正想递筷子,瞧见李翊吃得这么香,也只好默默收了回去。
李翊之所以不用筷子,就是为了证明这蝗虫无毒!
可以放心大胆地食用。
大块儿吃!
嘎嘎吃!
库库吃!
你看我都这么吃了,不也屁事没有吗?
其实,之前的饥民吃蝗虫中毒还有一点原因。
那就是很多人是生吃,或者只是简单地煮一下就吃了。
这种吃法,别说是吃蝗虫,就是吃其他的野生动物也遭不住。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当百姓已经沦落到要吃蝗虫的时候,就说明他是真的已经饿到两眼昏花,熬不住了。
当然也就没耐心再去蒸煮处理了。
而李翊挑选的这些蝗虫可是正处于发育期,肉质鲜美。
同时经过了大火的高温爆炒,再多的毒素也都给你烧干净。
这……
众人围着李翊看“吃播”,尤其他还吃得那么香。
想不馋都难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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