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一块实在是太大了,按照古争自己的估算,他和饕的行走的速度大概在每个时辰十五公里左右,比地球上很多普通人走的都快了,而且除了吃东西几乎都不停,这三天时间,差不多走了两百公里。
要是在地球,三天时间他们都能穿过几个市了,很可惜这是在洪荒,三天的时间,只是翻过了一座山,洪荒的山本来就大。
让古争兴奋的是,这座山反过之后,居然是一片草原,草原都是平地,既然是平地,就有可能生活着人类,很多人都愿意生活在平原之上,而之后的洪荒,人类所在的城池,几乎都是在平原地带,很少有建在山上的。
“鹿,鹿!”
这天走了不到半天,饕突然指着远处喊了起来,这些天古争除了教他修炼外,还教他说话,饕的学习能力很强,虽然很多话还表达不明白,但一些简单的语句已经会说了,比如吃饭,撒尿等等。
“那不是鹿,是马!”
古争眼睛则亮了起来,远处居然有一群野马,饕只见过鹿,还是古争上次杀死后拖回去的,他对鹿肉很是怀念,很可惜,鹿肉都被他们吃光了,现在已经没了。
马,哪怕是野马,只要驯服了,都能代步,骑着马行走,总比两人步行要好的多,而且速度还能比他们走着稍快一些。
“你在这等着,不要乱走!”
悄悄靠近一点,古争把饕安顿好,自己则向远处的马跑去,这里的草很高,差不多接近一米,而他的身高还不足一米,草原很好的将他掩饰住,这会距离远也不用担心惊动那些马群,所以古争干脆跑过去。
离马群还有几百米的时候,古争这才改跑为走,小心的向马群靠近。
还有百米的时候,马群突然骚动了起来,古争急忙压低身子,心里还在懊恼,还有那么远这些马群居然就被惊住了,看样子想抓一匹来驯服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马群骚动,但并没有跑,只是中间的马都在向两旁走,很快,一匹又高又大的白马出现在马群之中,它高昂着头,就站立在马群中央,周围的马全都低着脑袋。
“马王,还是白色的马王!”
古争的失望迅速消失,反而更兴奋了,原来马群的骚动并不是发现了自己,而是马王来了,马群和狼群猴群一样,也有自己的头,这个头就是马王。
能做马王,那肯定是这群马之中最强的存在,这样的马如果驯服了,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要比普通的野马强,而且他和饕两个孩子,只要这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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