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陆轩无奈的点点头,挤出的一丝笑容比哭还难看。
格拉蒂丝笑的更开心了,虽然她和陆轩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短短几天而已,但是她很了解陆轩,知道陆轩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
“那我们走吧,”格拉蒂丝亲昵的挽住陆轩的胳膊,拉着他便是往外走。
酒店大堂里的所有人,看着陆轩那“要死不活”似的表情,看的是目瞪口呆,恨不得来一句,放开陆先生,有本事让我来。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他们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陆先生是什么身份他们虽然不知道,但绝对不是他们这些小市民所能想象的。
格拉蒂丝是开着一辆阿斯顿马丁的跑车来的,香车美女,无比的亮眼。
“你来开车吧,”格拉蒂丝将钥匙扔给陆轩,说道。
都已经上了贼船,可没得选择,陆轩接过钥匙,坐上了驾驶位。
“我们去哪?”陆轩问道。
格拉蒂丝说道:“唐人街,我告诉你怎么走。”
唐人街?
陆轩心头一震,即使他来过钮约,但是也没有去过唐人街的。
要知道,钮约的唐人街,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华人聚集之地。
格拉蒂丝笑着说道:“唐人街的早餐可是非常正宗的,你在米修斯的高级酒店也绝对吃不到,你来米国这么久,肯定没有吃过正宗的华夏早餐吧。”
如格拉蒂丝所说,陆轩还真是没吃到过,每天早上吃的都是什么面包、鸡蛋、三明治和牛奶之类的,都吃的快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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