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浑然不在意,只要能够实质性的增强实力,吃苦,又算得了什么?
世间的芸芸众生,诸多牛马,之所以不愿意吃苦,更多在于看不到回报。
“师傅,龙坎山中的厉害精怪这么多,为何只选两头不算成气候的黑臂猿?”
白启疑惑问道。
“贪心不足蛇吞象这句话,没听说过?为师擒一条两千年大蛟,放血沐浴,倒是不难,就怕你虚不受补,当场炸成肉泥。”
宁海禅似笑非笑道:
“多少的肚量,吃多少碗米饭。你如果能把自身体魄锤炼极致,超越我,完成十次换血,大概就能顶得住两千年大蛟的精血了。”
十次?
白启有些头皮发麻,顿时想要收回刚才放出的豪言壮语。
一回便已经死去活来了。
十次?
人都凉了。
那种真切的濒死感,其中的可怖并非说笑。
“不急,开春之前,大概能换六次。明天再进山,往北走,有一头五百年气候的山魈。”
宁海禅再次发布任务,别看他平时出门迷路,这时候却像开了天眼。
好似把龙坎山大小精怪都打过标记,对于踪迹了解的一清二楚。
……
……
接下来的十几日,除去诸般拳脚武功的进度大涨,掌厨与屠宰这两样技艺,更是连连突破。
山魈、金蟾、银狼……从五百年拔升到七百年,各色精怪轮番惨遭毒手。
即便白启迈入骨关,食量大增,那些蕴含充足精华的血肉,仍旧吃不完。
分给师傅宁海禅与阿弟白明之后,仍有极大地富余。
只能再匀些出去给左右乡邻,剩下再卖给猎虎庄的肉铺。
“胡屠户,割三斤银狼肉,啧啧,这位白爷来了之后,整個庄子都没缺过好肉。”
“那是,人家打猎隔三差五进一回山,这位爷风雨不误,中午出门,晚上回家……好多刀客、镖师,晓得咱们庄子的好肉多,大老远赶过来买哩!”
胡屠户手脚麻利切肉剔骨,递给本地有名的中年刀客,也就这些练家子才能吃得起精怪血肉,寻常老百姓可舍不得花大钱。
“只希望这位白爷多待一阵子,托他的福,我已一练大成,准备着手换血突破了。”
中年刀客眼中闪过希冀,那是抱大腿的渴望。
……
……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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