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部门中,由三位‘市场专员’来分工合作。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韩易还计划给瀚音乐建立专门的渠道分发部门。渠道分发,是音乐生产链条里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繁琐的一步。这个世界上总共193个国家和地区,提供音乐流媒体和数字下载服务的网站与app更是不知凡几。渠道分发人员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保证公司的音乐在全世界的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每个平台,都以统一的格式上架。
听上去非常简单的工作,实际操作起来却很是复杂和枯燥,大部分的唱片公司都没有能力自己进行渠道分发,因为光是雇员的薪资与社会福利成本,就能吃掉不少利润率。
如果是三大音乐集团内部下属的子厂牌,模板流程是厂牌把音乐交付给集团专门建立的渠道分发公司,再由渠道分发公司上架到各个终端零售商的页面。所产生的收益,渠道分发这边一般会分走15%。
现实中的实际操作,还是以吉米-约文为例,他创立的Insterscope唱片,50%的股权由他自己持有,50%的股权1996年被环球音乐集团收购。如果Interscope旗下的艺人想要在北美地区发行专辑,那么渠道分发会由Interscope Geffen A&M来完成。看名字就知道,它自Interscope、Geffen、A&M三家厂牌合并而成,是环球音乐集团的四家子集团之一,拥有独立成熟的渠道分发能力。
而如果是英国地区,Interscope的音乐则会由宝丽多唱片进行渠道分发,这同样也是一家环球音乐收购的德国唱片公司,一直以来跟Interscope Geffen A&M的关系都十分密切。前者在美国的专辑都由后者分发,而后者在英国的专辑也是统一交给前者来做渠道。在这两个主要音乐消费市场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渠道分发工作,则是由母集团环球音乐统一完成。
而如果是生态体系之外的独立唱片公司想要让三大来代理渠道分发业务,他们就必须先跟集团旗下的大型唱片公司签署渠道发行协议,再由这些内部的唱片公司把产品交付给渠道分发公司,整个流程就变成了:独立唱片公司——集团附属大型唱片公司——集团附属渠道分发公司——零售商。
绕晕了吗?
绕晕了就对了,三大音乐集团想要的就是把渠道分发的流程做得尽可能复杂,这样他们才能吃掉15%的渠道分成,然后一步步蚕食所谓independent labels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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