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了味,夹烂之后,沾了油汤, 送到嘴里是很简单粗暴的味蕾刺激。
让人忍不住大口刨饭。
孟春秋目前对这种刺激还很上瘾。
“陈兄!”
孟春秋十分新奇:“你们沅州人是怎么想到把芋儿和鸡放在一起的?又为什么不用已经长大的芋头, 你们怎么知道这种小芋头比大芋头好吃呢?”
“这就是文化。”
“噢……”孟春秋恍然大悟, 随即想了想,“听说夏朝时, 宫廷里也很流行这种重口味的饮食。”
“可能圣祖和我是老乡吧。”
“诶~~”
孟春秋拖着长长的尾音, 纠正陈舒的错误:“圣皇的故乡在中州西部, 目前的疆域以外, 为了文明的延续他才将国家搬迁到我们现在的位置……”
说着说着, 他觉得不对, 陈兄可是知名历史学者的儿子,还参与了对沅州方体文物的解读研究来着。
班门弄斧了……
孟春秋不动声色,当做什么也没说,继续低头吃着芋儿鸡。
刚才夹到碗里的软烂的芋儿和米饭融合,厚重浓香的汤汁也渗进了米饭里面,以孟春秋的饮食经验, 他无法理解这是什么样的组合, 但就是好下饭。
可怜他孟春秋从小到大被称为孟一碗,没曾想在陈兄手中竟是屡屡破戒。
“让我们为芋儿鸡碰一杯。”
“呵呵……”
陈舒举起黄酒,还算给他面子。
姜来也连忙端起蛋白质饮料。
叮的一声, 温热黄酒入肚,也是十分复杂的味道, 叙说不清。像中药, 像普洱, 口感柔顺浓醇, 细细一品能品到乱七八糟的味道, 糅合在一起。
陈舒喝完这顿下次再也不喝了。
“这杯为陈兄。”
“懂事。”
“嗯!”
“这杯为那句诗。”孟春秋又举起了被子,他的脸上有了一分酡红,竟然格外明艳动人,然后他道,“飞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若这诗放在古代,定成千古佳句。”
“来。”
陈舒一口将杯中剩下的最后一丁点黄酒喝了,然后也不再喝了,酒这个东西终究不好。
孟春秋放下杯子,猛然刨饭,已然丢掉皇室的优雅了。
反正这大益皇室也并不优雅。
“陈兄姜兄。”孟春秋边吃边说,“明天武体会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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