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之鹰,最受追捧的手枪,没有之一。以色列IMI公司生产,在这把0。357口径手枪问世以后,几乎在世界掀起一片追逐的狂潮。彪悍的外形,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力量,绝对是耍酷的首选。
单单12。7毫米口径,就足以迷倒众生!
再没有什么手枪比沙漠之鹰更加彪悍了,可惜这把手枪最大的用途是用来打猎和收藏,实战意义并不强。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在昏暗的环境下突然遇到强烈的闪光,视网膜上会产生残留的影像,因此在昏暗的条件下进行自卫射击的话,在开了一枪之后你需要花上一些时间来恢复视觉。而沙漠之鹰的枪口火焰是非常大的,没有人会用它作为自卫武器。
除此之外,沙漠之鹰发射的子弹比较长,因此它的套筒行程也比其他手枪长,而且它的握把大,手指稍为短小一点的人都不能快速地按下弹匣卡笋,再加上它的尺寸过大,操作起来也不那么敏捷。
简单来说,沙漠之鹰的缺陷非常多,如果哪个人以沙漠之鹰为近战武器的话,那么这个人不是个白痴就是个牛逼到无以复加的家伙。
被12。7毫米口径沙漠之鹰指着脑袋,萧援朝笑了笑,根本丝毫都不在意。相反,他加重握住苏媚右手的力量,并且用上绝对强悍的力量。
“嗯……”整个右手被萧援朝握在手里,苏媚的脸色变得极为痛苦,不自觉的从喉咙里发出闷哼声。
对方的手劲太大了,完完全全就是一把老虎钳,如果任由其捏下去的话,整个右手的骨头都会被捏碎。
“可以开枪,一枪打爆我的脑袋,在这个距离上,就算我是神仙也无法避开。”萧援朝笑眯眯的说道:“但是开枪以前先想想后果,如果只图看我的脑浆如何绽放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作为一名杀手,一定得有杀手的职业道德和规范,你们必须首先保证杀了我究竟有钱拿没有,如果没有钱拿的话,何必要用两条命搭上一条命呢?”
萧援朝相当沉稳,沉稳的叫人觉得可怕。此时此刻,只要对方轻轻扣动扳机,他的脑袋就会在沙漠之鹰12。7毫米口径的弹头下被爆开,死的不能再死!
“苏媚,三年前从美国以考古学博士的身份归来,谢绝多所院校邀请,来到这里成为教授任教。可惜考古系一直都是冷门,几乎没有学生报考考古系,而学校也保持低调。蛰伏了三年,就是为了杀掉焦闫?我可真的不相信,估计换做谁也不相信,对吗?”萧援朝继续说道:“你们有更重要的事情,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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