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仔细想想这女人以前的做事风格也就了然了,只是事情到了他自个儿身上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陈锋此前虽然答应了吴梦婷,要跟她一起逼走陆思佳,但真到了这一步,却是有些犹豫了。
主要是陆思佳这人还是挺有能力的,尽管在影视制作这方面可能不如吴梦婷,但在公司的管理以及公司对外的公关上,却是顶尖的,这方面要甩过吴梦婷几条街,再找一个像她这样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而且还是他信任的,可就太难了。
至于吴梦婷推荐的她同学的表姐,即使能力跟陆思佳相当,陈锋也觉得不可能如陆思佳这般值得他信任。
更何况谁知道那位表姐是不是真的能力出众,毕竟还没正式进公司试用过。
另外,要说明的是,吴梦婷并想要让陆思佳拿到违约金,只愿意给她离职金和补偿金。
因为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若是陈锋代表的公司这边违约提早解除合同,公司这边就要赔偿她公司5%的股份市值。
这是陆思佳特意要求的,目的就是怕她辛辛苦苦将公司发展好了,然后被公司炒了鱿鱼。
当然,若是陆思佳要提早辞职的话,相应地也要退还公司这边给她的所有工资奖金分红。
当初,两人签订合同之时,公司市值也就三千万,5%的股份也就值个150万,陈锋当然不会太在意,再加上对方坚持,要寻求安全感,陈锋也就同意了。
当时他开这家公司也只是玩玩,想要掩饰一下自己的一些非常规收入。
想着公司即使在陆思佳手里发展壮大,怎么也得两三年后了,即使壮大了,五年内最多也就一两个亿的规模。
而那时双方的劳务合同也到期了,合同期限也就五年。
但谁能想到开影视公司这么赚钱,短短两年时间,公司市值都快接近20亿了,这5%就是1个亿,尽管只是一个小目标,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赚不到。
当然,现在锋芒影视的市值20亿,只是说说,并没有权威的认证,毕竟公司没上市。
但即便再缩水一些,打个折也得赔给陆思佳五千万。
这当然不是吴梦婷愿意看到的,也是非常不希望陈锋给出去的。
说实话,要陈锋一下子给出这么多钱,而且对象还是跟自己没有深入交流过的女人,又不是家人亲戚,陈锋也有些舍不得。
因为这实在太没道理了!
去年她拿一千多万的分红,陈锋倒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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