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着花瓣的兰汤,把她的皮肤衬得如牛奶般白皙细腻。
她轻轻晃动着两条匀称而有弹性的长腿,在水面上拨弄出一圈圈涟漪。
当秋雁在旁边替她清洗头发的时候,她不自禁地问了一句:“秋雁,你有喜欢过什么人么?”
秋雁搞不明白为何一向对情情爱爱不感兴趣的小姐,忽然会对她提出这样的问题。
但她还是如实回答道:“有过,殿下。几年前,我曾喜欢过戍边军团里的一名士兵。”
“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他?”赵嫣问。
“呃……我也不太说得清楚,可能是因为他长得高大英俊吧,”秋雁想了想,回答道,“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好从边疆凯旋而归。那时他骑着一匹枣红马,银色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路边的民众都在为他高声欢呼。
“那时我就想,以后我要嫁给一个像他这样的人。”
“然后呢?”
“然后吧……其实殿下,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就是每次他出征和回来的时候,我会去城门那儿看他。只要他的目光望朝我这边,我的心就会砰砰直跳。
“就这样,我偷偷地看了他一年有余。
“但后来,我从别人口中打听到,他和他邻居家的姑娘订了婚。听到这个消息,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晚上,从此就再也不去看他了。
“听上去是不是很可笑,殿下?”
赵嫣轻轻摇了摇头。
“我其实只想问问,你是如何确定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的?”
秋雁瞥了眼窗外,沉思了一会儿:“当看到他的时候,注意力会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他所有的动作都会被放慢,被一一收进眼里,风不经意吹起的发丝,也能数得清清楚楚。
“会时时刻刻想跟他待在一起,他笑起来时会心生欢喜,他受伤时会替他难过,好像伤口在自己的身上一样;如果他跟其他异性谈笑风生,心头会酸酸的,会很失落。”
“我明白了。”赵嫣沉默了几秒钟,稍稍坐直身子。
她闭上眼睛,感受着滚烫的水舔舐着她的肌肤。洗浴水温度极高,足以瞬间将普通人灼伤。但赵嫣待在里头却安然无恙,甚至觉得很舒适很惬意。
她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和顾旭一起在“闲云居”里一起修行,一起看日出,一起穿过大齐边境的场景。
赵长缨的话语就像是催化剂。
她原本觉得自己和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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