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九部正二品;各司,各州牧为正三品……各郡正五品;各县正七品,乡正九品,村正十品。”
连品级都定好了。不过,杨鹏没有马上推出天京新城实行的三级学堂制度,因为在偌大的中原,现阶段根本无力推行,也不是当务之急。
接下来就是军制。
《定国是诏》明确规定,兵员招募以及退役,抚恤,武官升迁任免等权责在兵部。管的是军政。
而军令之权则在军师阁。军训和统兵权,当然在各级将领手中。
乍一看和宋朝很像。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大明国的文官除了财政后勤,不得插手军队事宜。而兵部和军师阁的官员,也是由武将充任,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无权掌管军事。
第二个不同就是大明国军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超宋朝的“贼配军”和捕快。就连军人和警士犯罪,也是由宪兵司和军法堂负责制裁,其他机构无权插手。
“……大明军务编制,以营师旅团联队都什为序。分设十级军衔,三级武士;营等同九部,师等同各州,旅等同各郡,团同各县……”
随着大明军规模和战役规模的扩大,原本两万人的营,明显不适合再作为战略单位。于是杨鹏在营之下增加了师一级编制。
古代,营往往代指“军”,编制可以很大,和后世的营完全不用。杨鹏以一师辖三旅,设师督统之。全师加师督的中军,高达一万八千人。
营则辖三师,仍然以营督统之,一个营的兵力达到五六万人,足够作为战略单位,独当一面的担负方面军的作战任务。
关于军制,杨鹏没有在诏书中说的太多,算是一笔带过,就是告诉百姓,大明军大概是怎么回事。
最后,就是百姓最关心的税率和均田令了。杨鹏把这个作为压轴的重头戏,放在了开国大诏的最后。
“……自今日起,取消人丁税,永不加征口税。而田亩农税,商税,盐税,俱收货值二成,地方郡县,严禁加征……”“……有产既有税,遑论宗室,官员,勋爵,武士,百姓……除入祭忠武神宫之烈士家属,概莫能外……”这一招完全砍掉了特权阶级不用缴税的待遇。避免再犯明朝的错误。
二成征税低不低?
说实话,不算低了。但和宋朝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一比,却好的太多太多。
相差几倍!虽说二成税率不算高,但不再有人包税了,没有“中间商吃差价”。那么大明国的财政不但得到保证,百姓的负担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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