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送刑恕出门的就是李嗣徽。
而李嗣徽之子李元申,现在就是当今天子身边最小的伴读——才十四岁。
想着这些,刑恕也是唏嘘了一声。
昔年,威名赫赫的李家,仁庙外戚。
如今,已经沦落到了,需要家主亲自送他这个小小的中书舍人出门,还得千恩万谢的地步。
甚至,错非李嗣徽是先帝圣旨指认的秦国大长公主嗣子。
刑恕怀疑,李家现在恐怕已经完蛋了。
离开李家,刑恕骑马到了孙赐的家中,和孙赐两人在书房里谈了半个时辰。
然后刑恕就带上了,孙家新酿的两壶御赐的‘三碗不过岗’,到了都亭驿。
当洁白的白酒,被倒入酒杯。
每一个辽人,都瞪大了眼睛,呼吸开始急促。
当他们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后。
所有人都暴喝一声:“好酒!好酒!”
“这才是大丈夫该喝的美酒!!”
和他们现在喝的酒相比,过去的酒,就是水了。
于是,孙赐人还没有出门,他就已经接到了一笔大订单。
足足一万瓶‘三碗不过岗’。
每瓶五贯,相当于一角酒三百文,顶的上遇仙正店最好的羔羊酒了。
当然了,孙赐到手,只有四万贯。
剩下的一万贯,五千贯是回扣,五千贯是介绍费。
而且,孙赐还得买高价酒曲、交白糟钱,自己雇人酿酒。
七七八八算下来,这桩买卖,他能赚上一万贯,都是邀天之幸。
今天,完不成四更了,只能推到明天看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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