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用紫毫。”
邵先勇把那支紫毫放在温水中进行浸泡。
开笔也是个讲究的过程,要把新买的毛笔放入温水中,让毛笔的整个笔头都没入水中,刚开始发笔时可以轻微施加压力让笔头前端轻微按压碗底,几分钟后再把毛笔从水中拿出来,轻微捻开,同时这个过程也可以把笔毛表面的胶质挤掉。
之后再次放入水中,同样是对笔头施加轻微的压力,让笔头接触碗底,再重复之前的流程,直到新毛笔彻底发开了,笔毛上粘笔的胶质洗干净了,再用纸巾吸掉多余的水分即可蘸墨使用。
两支笔开好,墨也磨好了。
“你先来?”邵先勇将紫毫递上。
李正接过后,谦虚道:“还是爸你动笔,不然我可不敢。”
邵先勇想了想,也不客气,拿起那支鼠须笔,蘸了墨,铺开纸,压上镇,然后轻轻一抚,提笔刷刷刷一气呵成写下了一首诗。
李正定睛一看,正是唐代杜甫的《前出塞》——
挽弓当挽强,
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整首诗词书法苍劲有力,笔锋如刀,刚劲勇猛,透着一股子军人的气息。
“到你了。”邵先勇拿起自己的墨宝放到一旁,将位置让给了李正。
李正铺好纸,略一思忖,刷刷刷也写了一首。
邵先勇一看,只见上面写着的不是一首诗,是两首诗的摘录,并且还略作了修改——
宁为百夫长,
胜作一书生。
愿此身报国,
不恋玉门关。
邵先勇内心颇为震动,暗暗叫好,这等大气!说明自己真的没看错人!
面前这个年轻人,是个当将军的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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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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