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的那一便是挨着墙壁的一圈花坛,李正跳进了九里香中,远远看到那个嫌疑犯沿着中学向西的围墙跑去,而不是朝大门方向跑。
“还挺聪明的……”
李正摇头苦笑。
从大门出去很容易被堵,往西跑,翻围墙再出去,那边也是一条小路,顺着小路能通往一个山坡,那里是个公园,进了公园钻进林子,逃脱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在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面前,嫌疑犯那点速度真的不够看。
用来摆脱警察还行,李正估算了一下,追上这家伙估计只需要两百米,对方还没到西面围墙那里呢!
心中这么想,脚下没停。
其实受过训练的人做出的反应和处置几乎是下意识的,看到眼中的情况,大脑立即会做出相应的反应——该怎么做,怎么应付,怎么抓捕,怎么击毙等等……
当然了。
这只是个嫌疑人,不能击毙……
犯罪嫌疑人是个额头前面染了一点点黄的瘦高个,也正因为瘦高,所以才灵活敏捷,刚才翻围墙比拿几个追他的警察伸手敏捷不少。
他本以为已经甩掉了警察,心中大喜,美滋滋地朝西面狂奔,那种逃脱制裁的出笼鸟般的兴奋刺激着脑垂体,疯狂分泌着多巴胺,让他出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
然而高兴没超过十秒钟,他发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有人在追自己!
还是个年轻人,剪了个小平头,他娘的还穿了个迷彩服。
该不是警察吧!
他顿时吓了一跳,全身汗毛都炸了。
再一想,不对,他认出来了。
追自己的这小子有点儿印象……
在哪见过……
对了!
就刚才迎头相向而行的那个小子!
自己越过他向前跑的时候还用余光瞥了一眼对方,迷彩服上没警衔也没军衔!
不是当兵的也不是警察!
嗨!
他又开始兴奋了。
如今有些干体力活的也喜欢买套迷彩服穿身上干活,不为别的,耐磨耐脏嘛!
只是这小子身上的迷彩服有些不一样,看起来怪怪的……
反正不管那么多,他敢管闲事,就让他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敢多管闲事?!
很快,他发现了一间让他惊掉下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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