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衬托。
嘿嘿嘿.
这样一来,自己不仅是城寨第一刀,城寨第一靓的名头也保住了。
蓝信一在阁楼见到了陈洛军,也是松了口气。
还真是体型跟自己差不多,个高肌肉也比自己大。
不过。
陈洛军长得黝黑,大寸头,三大五粗的,如果再穿上自己以前的丑衣服,哪有自己靓仔。
自己还是大佬手下最靓的仔,靓仔依旧。
嘿嘿嘿.
当然了。
这些都是蓝信一细仔的性格。
他本人心胸还是非常宽广的,不可能真的嫉妒陈洛军。
大佬收多一个靓仔进来,那就是人多力量大,好事一桩。
跟陈洛军简单的聊了几句,互相认识,临走前还不忘记給了他几张钞票。
“刚来城寨落脚,給你点资金,别饭都吃不上。”
蓝信一叮嘱道:“回头介绍个活給你做,只要你能吃苦,在城寨里还是很好过活的。”
···
第二天。
蓝信一走进来,看着正坐在座位上抽烟的龙卷风:“大佬,你找我。”
“嗯。”
龙卷风点点头,站起身来:“有单事情需要出去一下,你跟我。”
“没问题。”
蓝信一当即点头:“要不要换身衣服啊大佬。”
“换个屁啊,我哪有那么多衣服换,而且我又不跟女仔拍拖。”
龙卷风翻了个白眼,看着蓝信一:“哪像你,穿这么靓,大佬的风都被你盖。”
还别说。
龙卷风就是个简单的一个素色工装衬衫。
蓝信一就不一样的,一水的错色牛仔风穿搭。
水洗的深蓝色牛仔裤,串上深褐色的牛皮卡扣皮带。
外面套着一件浅蓝色牛仔衬衫,衬衫下摆扎进牛仔裤里。
纽扣扣上下面的三粒,露出里面的米色打底。
袖口往上卷到手肘的位置,再加上牛仔裤上挂着的铁链装饰,一整个牛仔风路线,确实有模有样。
“嘿嘿。”
蓝信一摸着头发笑了笑,转身去外面取车去了。
开着载着龙卷风出了城寨,车子朝着目的地就去了。
“去老尖?”
蓝信一听着目的地:“和联胜跟新记的地盘啊?吴志辉啊?”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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