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那些人所言,林征他是我主,我既为家仆之子,我拿下的剑气化灵与他拿下的又有何分别。”
语气之中倒是听不出任何不甘的情绪,而‘家仆之子’四个字似乎也未给他带来多大的屈辱心。
可是百里安却注意到了,他没有和那群人一样,尊称林征为小侯爷,而是直呼其名。
论气质,听谈吐,他并不像是一名普通的家奴,对待林征的态度也十分微妙。
百里安观不出他对林征有多尊重,但是在林征摈弃小侯爷这个身份的时候,在他忍辱负重甘心成为一名战奴的时候,林征身边的家仆却只有他一人。
要知晓,拓海境的修士哪怕是在泽国上阳学宫内,也是出类拔萃的中坚人才。
可是他却选择了在这片异族土地上与林征带上了项圈,日夜苦度着妖魔的死亡威胁,丧失尊严地忍辱而活这些年月。
百里安觉得奇怪极了。
光是论这些行为,叶书都算得上是顶尖忠诚的死士了,而那林征看起来也不像是缺心眼的纨绔子弟,既能得此忠诚之士,他却连最基本的以礼相待都没有。
甚至……对于叶书的死活,极为漠不关心。
这对主仆的相处方式,倒也是极为奇怪的。
百里安给出的灵石早已消耗了干净,可不知是叶书体内的伤势比他想象中的要严重,还是因为他自身的身体本就异于常人,体内棘手的剑气皆靠他自己驱除干净了。
偏偏那一身外伤,却没有丝毫没能止住血。
空气中的血腥味也越来越浓。
百里安只好取出满月酒葫在手中轻轻晃荡一下,愿珠与葫壁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随着他手指轻滑,将葫芦低端的那一抹血色痕迹隐没去后,他才将酒葫芦推了出去:“请你喝口酒。”
叶书目光微微一动,见那清透玉葫芦中装着的酒水,堪堪只没过葫底,酒不过,果真是只有一口。
他接过葫芦灌了一口,却未能感受到液体入喉的那种感觉,只觉得一股清凉的气息顺着喉线一路淌至小腹之中。
周身一暖,身体各处的伤口传来酥麻轻痒的感觉,很舒服。
不多时,血便止凝,伤口神奇地结痂愈合。
体内亏空的气血,衰竭的灵力,一时间竟是充沛至极,浑身上下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叶书手中捧着酒葫芦,不再苍白的脸满是错愕,他愣愣地看着百里安,道:“这酒……”
百里安道:“好歹也是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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