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叶错的容颜,是第一次见,但这种被保护的感觉,十分的熟悉,以至于一瞬间,秋凌瑶忘记了自己还是被无数人拿枪包围着。
“放开他!”周围的人大声的咒骂,让她猛然回过神来,转头看向了叶错。
“我们去哪儿?”秋凌瑶有点惊恐地问道。
虽然叶错掌握着里弗斯的命,但总不能就这么一直抓着里弗斯不放手吧?
然而,叶错的脸上,丝毫没有任何的压力,依旧闲庭信步一般,牵着秋凌瑶一直走。
那群火蛇社团的人,终于忍不住了,其中一个人抬手就是一枪,朝着叶错的脑门射来。
这一枪十分的精准,可见火蛇社团的人,也不都是弱鸡。
然而子弹还没飞到叶错的面前,叶错抓着里弗斯的手,已经抬了起来,将里弗斯挡在了身前。
噗嗤!
一个血洞,从里弗斯的肩膀处洞穿而过。
鲜血喷涌,里弗斯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对着四周怒骂:“混蛋,你们不允许开枪,谁都不允许开枪!”
周围的人投鼠忌器,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叶错对着秋凌瑶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额……”秋凌瑶看着四周,实在不觉得这算是一个很好的送自己回家的方式。
但是现在,自己要是离开了叶错的身边,估计立即就被这群黑人抓去了。
“红番区。”秋凌瑶道。
就这样,一群火蛇社团的人,像是贴身保镖一样,“护送”着叶错和秋凌瑶,以及被拖在地上的里弗斯,一路走到了位于纽约郊外的红番区。
秋凌瑶住不起市区的房子,只能在这边的贫民窟之中租下一间小房子。
在这里居住,必须时刻提心吊胆,躲避来自各方面的威胁。
美国的贫民窟比华夏的要恐怖的多,这里聚集的是无数的没有饭吃的黑人,他们依靠着毒.品枪支之类的东西为生,不会任何的技能,唯一生存的方式就是抢劫。
秋凌瑶住在这里之后,从来都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女人,为此她一开始甚至剪掉了长发,把脸颊涂黑。
但即使是这样,也差点被人抓住抢劫。
此时一群人到了这个贫民窟,周围聚集的那些黑人们,看到秋凌瑶没有被涂黑的脸,登时都兴奋了起来。
虽然两个人身边有无数的人拿着枪围着,但是依旧有几个黑人小混混,在一边大声的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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