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华是看不起夏洛、大春这些人的。
一个二傻,一个大傻,闻名三年二班,风臭十里。
跟这样的人有共同语言,袁华觉得是耻辱。
但没法子。
在丁凌颜值气质,受欢迎程度方面,几乎所有男同学都跟他有共同语言。
这么一想。
袁华又释然了。
不是他不够强大,而是丁凌太不是人。
这让他一度甚至于跟二傻子都有了共同语言,这是破天荒的奇迹。
“哼。”
夏洛也看出来了袁华眼里的嫌弃、鄙视,心中气闷,暗暗哼了声,心想:码的,拽什么拽、不就是有个了不起的父亲吗?老子要是有个好爹,比你还拽。
可惜。
他没好爹。
老妈也很普通。
自己学习天赋也很差,惟一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乐器了。
但他学吉他学了多年,还是入门水准,这让他不免神伤,为什么老天爷要让他来这世界受罪?喜欢的女孩子够不着,美好的生活更是够不着。
只能悲痛的用脸着地。
天天享受那些贫瘠、可怜的顾影自怜生活。
这真不是人过的。
他想换个人生。
嗯。
最好是跟丁凌换一下。他也想试试看,靠一张脸杀穿天下的感觉。
‘码的,原来老子也这么肤浅。’
夏洛回过神来,暗骂了自己一声。但不得不承认,有一张好脸是真吃香啊。
返回教室的时候。
看到门口、窗户边上都挤满了其他班级的女同学。
他们这些上完厕所的男同学,想要进教室都困难,只能站在走廊上,面面相觑,干瞪眼。
直到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
走廊上的女同学才依依不舍,叽叽喳喳的散去。
袁华、夏洛他们很清楚的听到她们在说:
“丁凌真帅,听说是海外留学归来的、一看就气度不凡。真奇怪,他这样出众的人,为什么不在外国待着,偏偏要回到我们这样穷乡僻壤的小地方?”
‘说不定人家有事,情非得已呢、不管怎样,这是我们学校女生的机会,我准备拿下他。你帮帮我怎么样?’
‘哼哼,好姐妹归好姐妹,男人方面,不能让。我也想做他的女朋友!’
“你!!”
‘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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