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兄弟们的鼓励,两天的时间就有一千多收藏,还有许多兄弟留言、评论区支持,感激不尽。新书让我有些意外,之前一直以为没写过现代的书难以驾驭,但很快就投入有感觉了。相信不会让兄弟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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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秦天挑了两把手枪,M1911。
这是武器库里看起来唯一可以用的东西,又因为手枪对一般人没有吸引力,它既没有AK47看起来威风,战斗中过近的射程也很难威胁到敌人,尤其是在索马里这种视野开阔的地方。
因此,十几把手枪静静地躺在那无人问津,这也是它们还能使用的原因之一。
秦天认为,与其选择没用的烧火棍,还不如选择它,它至少可以打死敌人。
大肚腩对秦天的选择有些意外。
“这样可不行!”大肚腩说:“你应该大胆些,不要像个娘们一样!”
说着大肚腩就很有男子气慨的抛给秦天一把AK47:“来吧,打几枪试试!”
秦天反问了声:“那么,我还能拥有这两把手枪么?”
“如果你愿意的话!”大肚腩无奈的回答:“没有人对它感兴趣,除了我!”
说着大肚腩就挺了挺肚子:“不过它更多是用来装饰,你以后会知道!”
秦天有些不明白大肚腩在说这话的时候为什么要做这个动作,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大肚腩其实是想展示他腰间的手枪,只不过他的肚子足以让人忽略其它东西,所有的。
试枪情况就证明秦天的选择是正确的,AK47无论怎么调较都打不准,它似乎只负责把子弹打出去,至于子弹会飞向哪,那就与它无关了。
而大肚腩则在旁边兴奋的喊道:“干得不错,小伙子。瞧,这才像一个男人、一名战士……”
秦天有些明白大肚腩的意思了:只要能开枪,那就是一名战士。
但是这让秦天打得难受,就像明明能考一百分却因为钢笔没水而只能对着卷子干瞪眼一样。
好几次,秦天都有抽出腰间手枪对着靶子痛快的打上一阵的冲动。
但理智却告诉秦天要保持低调,否则很快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对他不会是什么好事。
然而,秦天早就应该明白,当他选择继续成为一名佣兵时就无法保持低调,即便是三流佣兵公司。
原因很简单,敌人可不管你是几流佣兵公司,战场上往往没有其它选择:要么杀死敌人,要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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