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红黄色的火光溅进油锅里,燎得老高。倘不是先入为主地知道双喜镇是个鬼镇,恐怕还会觉得这里烟火气盎然。
再靠里一点的便是盛满肉菜的木桌,男人们拿着酒碗,有的围坐在桌边,有的站着,高谈阔论声混杂在一起,听不分明,却热闹得很。
最核心的一簇大抵是和新人关系近的亲朋好友所坐的位置,有男有女,人人都穿着喜庆的红衣服,围着密不透风的一圈,远远望去是一片红云,看不清里头的状貌。
考虑到喜儿是孤女,这些大抵都是“新郎”的亲人。齐斯不由好奇起之前尚清北问的问题——“新郎在哪里?”
镇民们已经吃了好一会儿了,桌上零落着啃得碎碎渣渣的骨头,仅有的几盘素菜也都只剩些汤水,齐斯一点儿也不想凑过去吃陌生人的口水。
他转头看见灶台上摆了一溜新做好的菜式,索性大喇喇地走过去,一点儿也不客气地端了一盘竹笋烧牛肉,拿了筷子和碗便蹲到墙角,安安静静地吃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月份还早,盘里的竹笋很嫩,好像能咬出水,牛肉也烧得很酥,并不塞牙缝。
齐斯吃得颇为满意。填饱了肚子后,他又端着盘子走远了些,用筷子将剩菜扒拉开来。
没有血丝,整盘菜没有任何异样,和昨晚的情形截然不同。
“看来双喜镇也是能做出给人吃的饭的嘛。”齐斯略带幽默地说着,忽然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眯起了眼。
为什么徐嫂送来的饭菜会在她离去后沾上血迹?倘是她有意为之,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呢?
徐嫂明显对饭菜的异常知情,可知情并不等于直接参与;有没有一种可能,昨晚饭菜的异常和她无关?
思及此,齐斯饶有兴趣地勾起了唇角:“双喜镇的鬼怪应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而鬼怪也未必不会害怕鬼怪。”
……
另一头,刘丙丁同样端了碗,拿了筷子,不过不像齐斯这样划水。他一口饭没吃,只是摆了个串桌子的样子,在人群间穿来穿去。
第一天的时候,裤袋里凭空多出个智能手机的线索,他有苦说不出。
他确确实实没有及时将线索公开,也是实实在在没留意到身上多了东西。就因为这件事有了疑点,他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玩家们都是聪明人,自然不可能就因为一个可以解释的小细节认定他是屠杀流玩家;但一旦出了事,需要有人顶包或是趟雷,他很可能会被以此为由推出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