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咱们村子里只有三个人能够在柳镇连续熬一整年的火,一个是孙家的孙玉厚,一个是我,一个就是金俊山了。
孙玉厚和我都是那种下苦力类型的,每天在店铺里,被东家当成牛马一样使用。
而金俊山的脑瓜子比我们两个都要灵活,他在进到皮货行里之后,很快就凭借自己的小机灵,当上了少东家的伴读,每天除了上午需要在皮货行里干活,其余的时间只要陪着少东家到学堂里读书就可以了。
金俊山之所以拥有初中文化知识,就是那个时候,打下的基础。
当然,即便是这种相对轻松的活计,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所以金俊山在一天陪着少东家从学堂回来之后,突然病倒了。
生了病的活计,对于店铺来说,压根没有任何价值。特别是皮货行的老板是一个心思多疑的人,他生怕金俊山的病会传给别人,所以在看到金俊山生病之后,非但没有让他好好休息,反而一脚将他踹出了店铺。
金俊山当时病得太严重了,压根就没有力气返回双水村,就在那个时候,他看到了张先生的店铺。
在这个时候,张先生的那规矩,完全不能吓住金俊山。
金俊山毫不犹豫的在生死契约上签上了名字,并且咬破了手指头,按下了手印。
正如那些镇民们猜测的那样,张先生并不是那种谋害人性命的人,他只用了一副汤药,就把金俊山的病治好了。
此时又产生了一个问题,张先生的汤药并不是免费的,甚至对于双水村乃至柳镇的人来说,都足够的昂贵。
而金俊山被皮货行老板撵出来的时候,金俊山的身上没有一文钱。
就在金俊山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张先生突然提出让金俊山留在药铺里,帮他熬制汤药,顺带着整理病人的病历。
张先生并不是好心,自从他来到双水镇之后,就意识到了一个大问题,在双水村这种贫瘠的地方,连一个有文化的人都很难找到。
更别提柳镇的住户们因为畏惧他,压根就不敢靠近他!
而张先生年纪越来越大,已经没有在给病人诊治的同时,还忙碌这些杂事。
金俊山的出现,正是时候。
在随后的日子里,金俊山就在药铺里生活了下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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