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选之子”的文章才在职业篮球界出名的。
“不适合。”一边的乔丹发表了意见,“你应该让他们设计一款蓝色球鞋,海军蓝,那才是的颜色。”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于飞淡淡地说,“再没有比海军蓝更土的颜色了。”
乔丹的棕眼内有些怒意闪现,“听着,我是有史以来最卖鞋的人,你不能说我不懂这个!”
“你说是那就是咯”于飞自觉没必要为这种小事和乔丹吵架,“说得好像你在芝加哥打球的时候每款鞋子都是红色一样。”
这就属于心里知道该闭嘴了,但嘴贱的被动不自觉的触发。
“因为我并不是单单为芝加哥服务,我的品牌属于世界。”乔丹自负地说。
于飞嘲讽地说:“是吗,我不确定世界人民会不会喜欢你这款芥末色球鞋,反正我不喜欢,它很丑。”
“芥末色明明很好看,你这个蠢货!”乔丹真有点生气了。
然后,一个没意识到无故踏入队内权力等级最高的两名球员的斗嘴是危险的泰隆·内斯比看着乔丹脚下的芥末色乔丹鞋,“是13码吗?”
乔丹看了他一眼,“实际上是13码半。”
内斯比笑道:“这是芥末色对吧?我记得你在底特律的时候穿过,我喜欢它们。”
坏了,有舔狗!
于飞在心里模仿斯蒂芬·A·史密斯的语气,恶意满满地对乔丹脚下的鞋打了一波AOE伤害:喜欢这款鞋子的都有病,它是真基霸丑啊!
然而,于飞忘了一件事,乔丹依然是乔丹,舔狗怎么了?他乔某人自有办法让舔狗像吃屎一样难受。
“你喜欢?”乔丹问。
“对。”
“你是说你要买一双芥末色的鞋,T-Nez?”
从乔丹的神态和语气,内斯比已经能感觉到自己貌似插嘴插得不是时候。
“你们在谈论鞋.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的鞋子”
内斯比此刻的卑微程度已经超越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宋青书,成为于飞心中最“好死”的舔狗。
“芥末色是给首发球员的。”乔丹讽刺地说,“你应该换一双。”
“我的意思是”
乔丹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买一双替补穿的鞋子吧。”
乔丹幽默别人的能力是顶尖的,飞机上的许多人都笑了,内斯比试图反击,但他的舌头打结了。
他很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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