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有关的法律依据……再说通俗些:就是古玩的价值没法定性,今天只值一毛的东西,说不定明天就能值一百万……”
“没这么夸张,但司法部门很少会以古玩的经济价值为判案的依据,至多也就是借鉴或考虑一部分,包括盗墓案和古董走私案。
所以但凡买到赝品起诉的,很少能打赢官司,顶天了也就是退款退货……要是还不懂,可以自行搜索曾经轰动全国的“专家诈骗乾隆真迹《嵩阳松柏图》案,一审、二审、终审全是原告败诉……”
“哈哈……你们字多,你们说了算……但只要郑万九没承认,李安之不露脸,谁敢说这个直播间和李安之有关?”
“所以说,太阴险:仇报了,还一点影响都没有!”
“还有更阴险的:都看到郑胖子在古玩上全部做了记号,也看到他在店员封箱之前,在箱子里丢了什么东西,对吧?那是微型摄像机……这些全都是证据!”
“什么意思,详细说说!”
“古玩官司确实很难打,就像之前提到的《嵩阳松柏图》案,法院之所以判决原告败诉,一在于没有鉴定标准、没有法律条款支持,价值无法定性之外,还在于证据链不完善:
因为专家称,之前他用十七万从原告手中买的那幅赝品早卖给了美国人,天知道现在在哪……而原告也无法证明之后拍了九千万的真迹,和之前专家从他们手中骗走的那一幅是同一幅画……
而大多数古董官司之所以会输,也是同样的道理:原告没办法证明他当初从被告手里买走的东西,就是现在法庭上的这一件……简而言之,被告说你调包了,但你拿不出证据!”
“我靠,还能这样?”
“你以为李……嗯,那个助理为什么要全程拍摄,还是一镜到底,郑胖子又为什么做记号:官司能不能赢先不说,至少我能证明,这东西就是从你店里买的那一件!”
“意思是到这份上了,官司都不一定能打的赢?”
“赢应该会赢,但极耗精力和时间……如果不理解,可以再借鉴一下更为轰动,更能颠覆三观的‘全缕玉衣造假案’:官司前前后后整整打了七年!”
“就是用两万块钱的东西造了一件玉衣,然后请专家鉴定值二十四亿,之后抵押给银行,前前后后贷了十二亿那个?”
“对!”
“总不能是被告说,银行把他的真的给换了?”
“完全正确……幸亏银行金库有全程监控。被告律师没办法,又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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