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省之流贼,皇上与兵部的意思,趁着建奴锦州城下,铩羽而归之机,全力对付闯逆,以稳定豫省之危局。
而永宁伯麾下勇毅军,乃剿贼之主力,皇命在上,要永宁伯克期进兵豫省,因此通奴奸商一事,也该有个定论,免得误了兵期,我等在做诸位怕是担当不起。”
江禹绪把一切都推给了张诚与崇祯皇帝,朱之冯、卫景瑗、蔡懋德几人何尝听不出来其中意思呢?
最后议定,奸商通奴一事,起自宣府,所以由宣府巡抚朱之冯、宣镇总兵张诚二人联名上奏,一封直奏朝廷,一封发给宣大总督江禹绪。
而卫景瑗与蔡懋德则只言本省之事,据实报于总督衙门,再由总督江禹绪据此上奏朝廷。
经过好一番的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按照张诚事前与边永清所议定的分配方案,虽然分给他们的都是些房产和商铺,但变卖折现这一过程中,他们也更有操作空间,最后所争的也不过是几万两银子的事。
对于这些蝇头小利,永宁伯压根就看不上眼,他今天其实是为了与江禹绪等确定上奏朝廷的基调,至于多分各位督抚几万两银子,反倒是小事。
其中最为关键的,还是山西副总兵许定国,以及宣府分守参将赖天禄、赖天寿兄弟,他们毕竟是朝廷三品以上武官,对于他们的死该如何认定,才是今日议题的核心。
不过显然,其他几人的心思都在如何分赃之上,既然边永清对于张诚所为是支持的,那也就间接证明崇祯皇帝的意思,他们自然不敢明面上违背。
许定国、赖天禄、赖天寿等人,死都已经死了,还能怎样呢?
所以,勾结奸商通奴祸国这个罪名,也就死死地扣在了他们几人的头上,虽然已经身死,却也要背负骂名。
要知道,大明朝廷的财政早已入不敷出,所以各省疆臣们的首要之务,便是清理陈年积欠的税银,朝廷也以他们上缴的税银所为考评最重要指标。
而张诚今日分给他们的房产商铺,可都是在各大城中最好的位置上,不是风水宝地,就是繁华地段,这些一旦变卖折现,那可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按照张诚事前预想的那样,又给三位巡抚各加了二十万两,而宣大总督衙门则又增加了五十万两,扣除各方该得的之外,才是上交给朝廷的钱财。
督抚衙门都在抄家行动中得了好处,便再无逗留之必要,午饭过后,就都急急的回去,好派人配合勇毅军清点抄家所得,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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