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里,高媛媛认真的看着银幕,丝毫没注意到身旁稀稀疏疏的声响。
方宇眼皮跳跃的频率很快,他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贾静文胆子这么大!
不过,确实还挺刺激的.
他一想到等下就能见到那位与自己品味相同的胡媚,心中暗自窃喜。
在王生心里,这位小娘子,已经成为了他的迷妹,臣服于他的文采。
在他自己的包装下,他是那座宅院的主人,他的父亲是告老还乡的大官。
要才有才,要钱有钱。
小样,这还迷不死你!
正在观看电影的观众们自动取消了一开始对方宇的滤镜。
原先的程勇,是一个性格有些问题,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形象。
虽然做人上有一些小瑕疵,但他完成了自我救赎后,已经成了一位值得大伙爱护的英雄。
画皮的王生,那就完全是将人性中最恶劣的点提取了出来。
他表面上很爱自己的妻子,其实私底下,只是把妻子当做一个不要工钱的女佣。
一有机会,他就移情别恋爱上胡媚,这幅样子很难像与药神中的程勇一样洗白了。
方宇也就没打算洗白过。
他是一名演员。
演员,就应该什么角色类型都要演,不能自己限制自己的戏路。
剧抛脸,就是他的追求。
他可不想像是凯哥侄子曾小贤一样,出现在镜头里,别人就喊他曾小贤,一辈子和这个角色沾在一起,那演艺道路就毁了。
方宇对王生的演绎,相对来说是比较成功的。
来到舅舅的宅院中,他先是哄骗小丫鬟秋儿给他准备吃食,再端着饭菜酒水来到书房,找到这位高媛媛饰演的胡媚.
交杯换盏,天色渐晚。
点亮蜡烛,王生看着面前的胡媚。
所谓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
仔细看胡媚的脸,那叫一个好看!那叫一个万种风情!
这女人的眼睛,像是有钩子似的,勾的人老想与她对视,想看看她眼睛里到底有什么.
“公子.”
高媛媛的台词功底其实比较一般,可她的形不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点。
她举杯,眼神向下,抿了口酒。
“感谢公子收留,不是你的话,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座破庙避雨呢。”
“姑娘言重了,王某不过是恰巧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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