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做人不能这样,得有所作为。
“那我们来搞卫生吧!我拖地很勤快的。”
陆悠转过头,古怪的看着唐婉。
这刚吃完饭,怎么总想着干活?又是洗碗又是搞卫生的,上赶着找事做?
“家政阿姨昨天才打扫过。”
这下好了,真就没事做了。
唐婉放弃没事找事做,再次靠在陆悠的肩膀上。她看明白了,有钱人是不会有家庭琐事烦恼的,特别是自己男朋友这种,不仅有钱,生活技能也齐全的。
当他的女朋友,最大的难点就是安心接受自己是个废物的事实。现在问题已经解决了。
废物就废物吧,多少人想当个废物还求不来呢,我还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哥哥,你为什么要找我当女朋友?”
陆悠头上悄然升起一个黑色的“寄”。
顿时,他心中警铃大作,精神高度集中,大脑CPU超频运行,防止听漏接下来的任何一个字。
他现在的认真程度不亚于写一篇博士论文,毕竟稍微措辞不当,很有可能就是一场狂风暴雨。
“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然而,事实上,唐婉并没有想那么多,她纯粹是出于好奇才问的。
“你看嘛,论做饭,我觉得99%的女生都不如你。家务事吧,你又能请家政。要说我长得好看吧,你女装比我还要好看,找个女朋友有什么用呢?”
陆悠松了一口气,结合唐婉先前总想找事做的行为,他大概能想到,女朋友是觉得吃白食不好意思,想找事彰显下自己的存在。
还好不是问我喜欢她哪里。
“我找女朋友,是因为我喜欢,考虑那么多做干嘛。”
“那你会不会嫌弃我没用啊?”
“嗯……”
陆悠视线下移,停留在唐婉那浑然天成,堪比艺术品的玉足上。晶莹的脚背雪白剔透,仿佛吹弹可破,蚕豆般的脚趾乖巧的并拢在一起,娇小可爱。
渐渐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他心里涌动。
“其实,还挺有用的。”
唐婉的顺着他灼热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小脚丫,又想到他吃饭前抚摸的动作,几缕红晕染上脸颊。
“你喜欢的是这个吗?”
说着,她将双脚从拖鞋里解放出来,完整的呈现在陆悠眼前,然后轻轻搭在他的脚面上,双手揽住他的脖子,嘴唇凑到他耳边,吐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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