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幻觉了?
再看一次,的的确确是李婉婷,后面竟然还有留有电话号码。
李婉婷这个名字在十年前就从他的记忆里自动删除了,今天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是谁在开玩笑吗?现在已经是五月底了,愚人节早就过了。
高俊林深吸一口气,把快件拆开,里面放着一张请柬。
黑色的请柬,如此醒目,如此诡异。
翻开,里面同样的黑色用白字写着:高俊林,我是李婉婷,我想见你,在老地方等你,六月二十二日来赴十年之约,不见不散。
黑底白字清晰地映入高俊林的眼帘,直击他内心深处。
这是来自地狱的邀约吗?
高俊林清楚:十年前李婉婷就已经死了。
他们一起害死了她。
他不相信一个已经死了十年的人还会来邀请自己赴约。
如果有鬼魂,李婉婷的鬼魂早就来索命了,何须等到现在。
排除鬼魂之说,就只有借题发挥了。
过了十年安然无恙的日子,还想再过十年,二十年,一辈子……
曾经犯下的错就这样遗忘,尘封在记忆里。
可是你不愿记起,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会忘记,这不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是李婉婷的父亲?
不是。
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或者警察早就找上门了。
知道这件事情的除了自己就是其余三个人,当初大家约定谁也不再提这件事,那以后他也转学了,跟其余三人再无往来。
难道是他们当中的人?
是林峰吗?
极有可能。
当初如果不是他,自己会落到这个地步吗?
听说他现在到处混,没个人样,保不齐他会以此来要挟自己,提出什么非分要求,对于他这种以前的坏学生,现在的烂人,谁粘上谁倒霉。
自己只所以让父母给他转学,避开他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以这种寄请柬的方式要挟好像不是林峰的行事风格。
不是高俊林看不起他,而是他本就是那种粗俗不堪的人。
他若要要挟自己,一定是这样的,“喂,高俊林,哥们缺钱了,拿点钱花花,否则有你好果子吃。”
即使十年不见,高俊林也能够想象出林峰的那副得意忘形的丑恶嘴脸。
不是林峰,难道是李冬生,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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