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吴秋灵说话的声音稍微有点大。
这个经理昨晚上还见过呢,态度特别好,还要让人一起去医院。
结果说完后发现对方没反应,吴秋灵赶紧又道:「经理你是忘了吗?昨晚上,我当时就肚子疼来着,我们那个周总还打了急救电话,你不记得了?」
「我这还有付款记录呢,你看看。」
说着吴秋灵掏出了手机翻到了昨晚上付款的记录那里。
刘经理看了看那个付款记录,恍然大悟道:「哦,是你啊,我想起来了,可那会你不是说没事了吗,怎么现在又来找我们了?」
吴秋灵开口道:「昨天那会是没事了,但是晚上大概一点多又开始疼了,这次疼得没忍住,就去了医院,医院检查说是食物中毒,你看,那些单据什么的我还带着呢。」
刘经理接过那些单据仔细看了看,随即递了回去道:「吴小姐是吧,那您现在来找我们,是什么想法呢?」
「我这是在你们餐厅吃了东西后食物中毒的,这个我觉得医疗方面你们应该负责吧?而且还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吧。」
一听就知道,这是在腾达法务部学过的,赔偿费用分的清清楚楚。
医疗费是一回事,因为食物中毒而导致人身权被侵权的侵权赔偿是另一回事。
听到这话,刘经理的眉头皱起,随即道:「吴小姐,你这个就有点不对了吧,主要是你这食物中毒是在大半夜了,这个到底是不是吃了我们店里的食物导致的,也不能确定啊。」
「可是我昨天在这里吃完饭后回家,再没吃别的东西。」
「吴小姐,话不能这么说,你说你没吃,那这没办法证明啊对不对,我也不是说您咋样,主要是这个事就是这样,你这没有证据啊。」
刘经理现在肯定是要否认的,网红餐厅再怎么网红,那也是餐厅,食品安全绝对不能出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承认自己家的饭有问题,这要是被曝光出去,那餐厅还怎么开。
而且,站在刘经理的角度,他认为自己很占理。
你说你吃了我们的饭食物中毒了,那你咋证明你没吃其他家的饭呢。这也是目前出现类似情况后进行***的难点之一。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说是这家的饭导致的,你就得拿出相应的证据。
但是这个证据很难拿出来,而餐厅还觉得你在敲诈勒索呢。「可是刘经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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