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two,啊,onetwothreefour!”鼓手的脚重重地踩在了低音鼓的踏板上,手中的鼓槌也重重落下,敲击在了身前的鼓面上,一时间宽大的房间里顿时被各种音色的乐器所充满,众人的脸上也都逐渐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几分钟后,这首歌曲的本次排练再次完成。
“好了,大家干得不错,休息几分钟啊,喝点水松弛下手腕,咱们一会儿再来排练一遍……”带着黄绿不分的帽子的主唱再次拍了拍手,对着大家鼓劲说道。
“不是吧哲哥,还要练啊?咱们今天都排练了七八遍这首歌了,这强度也该差不多了吧?”旁边的那个胖胖的贝斯手此刻却有点儿不乐意了,他用肥肥的手摸了一把额头,然后甩出了一串汗珠,有些不满地抱怨道。
“是啊哲哥,今天咱们可是从早上9点就开始练习了,现在都下午四点多了,也该差不多了吧?何必要这么玩命地练习呢?”一旁将两只鼓槌横放在胸前的鼓面上,一边用毛巾擦着脑门上汗珠的女鼓手,此时也颇为不解地看向了主唱,毕竟是刚刚连打了好几遍相同的鼓,此刻的她都有些微微地喘息了,好看的俏脸上也有汗珠顺流而下,在她的下巴尖上凝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你呢?阿蒙,你也觉得咱们练习得太过分了不?”主唱没有去说服和安抚他们,反而是将目光看向了身边抱着木吉他正微微喘息的高大的吉他手。
“我不觉得过分,小哲,对手的名字虽然不出名,但他们的主唱可是最近这一年风头正劲,我们第一轮就碰上了他们,不竭尽全力是压根赢不了的。”被称为阿蒙的吉他手体型高大而魁梧,一身的腱子肉简直就跟健美先生无二。
但他却能把在自己怀里显得分外娇小的45寸木吉他给拨弄得丝丝入扣,犹如巨人绣花的感觉,可见平时的练习有多勤奋和刻苦。
“是的,阿蒙你说得很对,对方可不是几年前我们在音乐节上遇到的那支毫无特色的中年人组建的玩票乐队了。”他在一旁的音响上坐了下来,将手中的电吉他取下放在一旁的琴架上,对着刚才抱怨的那三位队友严肃地说道。
“众所周知,这支名为‘冬雨乐队’的蓉城乐队,他们走狗屎运地招揽到了目前风头正劲的大明星江侃作为他们的主唱歌手,光就凭这一个名字,我们就得拿出十二分的重视程度来对待他们!”
“你们知道江侃多有才华吗?你们知道他有多猛吗?”
“出道之后,一年的时间里就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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