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李中庸的名字,长生第一反应就是会不会是同名同姓,但再看事发之地,乃河北道的河间府,而二师兄李中庸的祖籍正是河间。
看到此处,长生眉头大皱,他目前正在翻看的这些卷宗乃是刑部的定罪卷宗,都是地方已经审理结案报上来请求核准的,大唐刑律共有五等,由轻到重分别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河间府给李中庸定的罪名竟然是大逆不道的谋反,这可是斩立决的死罪。
急切铺展,看阅详情,原来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有人告发李中庸与申州反贼陈立秋多有往来,暗中资助陈立秋布匹钱粮,经河间府调查属实,便将李中庸满门十三口尽数拿下,关押在河间府大牢,只待刑部核准便明正典刑。
他目前所看的这些卷宗都是刑部处理过的,李中庸这份卷宗的末尾已经加盖了刑部的核准官印,核准日期是三日之前。
由于周围还有几名刑部官员,担心被他们看出端倪,长生便强定心神,放下李中庸的卷宗继续翻看后面的卷宗,但他此时心急如焚,哪有心思再看其他卷宗,一边随手翻动,一边自脑海里急切思虑。
身为御史大夫,他曾熟读刑律,自然知道谋反是什么性质,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而且是十恶之首,寻常死刑都是秋后行刑,但十恶大罪是不在大赦之列的,故此也不用等到秋后行刑,定罪之后就会立刻行刑。
而今刑部已经核准了李中庸一家十三口的死刑,而且公文也于三日之前发下去了,河间府属于河北道,位于长安的东北方向,距长安约有一千多里,似这种刑部发下的公文,驿站转送的速度应该不会很快,但一千多里的路程,正常情况下也就三四天的工夫。
李中庸等人曾经与他相依为命,同生共死,李中庸有难,他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但现在的问题是李中庸资助陈立秋,与谋反的陈立秋同罪,而且证据确凿,就算他想翻案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就算他大权在握也无法颠倒黑白。
而且公文已经发出去三天了,这时候应该已经快到河间府了。
这一刻长生满脑子都是与李中庸相处时的情景,当日为了完成师父罗阳子的遗愿,李中庸在危急时刻将身上所有的银钱全都给他做了盘缠,之后又与陈立秋阻截敌人为他争取时间,在他自龙虎山安顿下来之后,李中庸还委托陈立秋去龙虎山给他送过银两。
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长生的作风也是他的品性,对罗阳子是这样,对龙虎山是这样,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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