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到了哪还不是都依着朝廷的王法?都差不多。”
......
1789年的阴历九月,北海镇一年一度的秋粮收购又开始了。
跟后世一样,北海镇民政下设粮食总站,在北海镇和富尔丹城设储备粮仓。各乡镇下设分站,主要负责下村收购,同时由民政派出的稽查员随行,以防舞弊。除了粮食总站,其他私人严禁涉足粮食生意。
当年新占领的地区咱不实行此制度,要等到完成土地收回和重分配的工作后,才会执行。
实际上北海镇之所以这么干,主要就是嫌麻烦。新占领地区要搞征粮就离不开赋税,收税就得有粮册,还得继续使用原先的官吏。一旦被有心人利用产生冲突,还得派兵弹压,对立情绪更加严重。
比如珲春今年就不征粮,北海军直接贴出告示说明,同时对愿意卖粮的表示欢迎。
而宁古塔的土改则还在进行中。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居民成分的划分。跟吉林或是盛京不同,清代柳条边墙外的城镇居民结构都是以满人为主、流放犯和流民等为辅。把宁古塔的问题解决好了,外东北其他流放地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总得来说,宁古塔的土地形式属于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共存。其中满清的国有土地占了绝大部分,私有土地在10%左右。
国有土地主要就是八旗官庄,按照每120饷(每饷15亩,共1800亩)进行划分;另外就是驿站的站丁土地,每丁占地一至百饷不等。上述这两项的土地亩数为413920亩。
这部分都还好说,直接收回公有,再按旗民每户五十亩的份额拨下耕种,目前是按秋收后按30%统一征收,因灾歉收七成以上(与北海镇其他地区亩产比较)者免征农业税,歉收七成至二成之间的,分五等分别减征税额,歉收一成的不做减免。
不过北海镇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私地。清代早期,宁古塔地区的私有土地不多,直到雍正七年撤销泰宁县时,拢共才有民人32户,后来就都移往奉天了。乾隆时期,山东、直隶等省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由于地近东北,所以许多穷苦民人流亡关外,进入宁古塔地区伙同旗人一起垦荒。清廷采取的政策是“旗人的归旗人,民人的耕种纳粮”。到了乾隆五十二年,宁古塔地区共有私地五万余亩。
目前民政对私地采取的办法是赎买,根据田地的开垦程度,以往三年的收成和纳粮数据进行议价。眼下赎买工作已近完成了三成,主要时间都花在了查阅满文档案和丈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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