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讲时,还十分向往呢。”
“嗯,我喜欢去学堂。”猛的点了点头,司马承锦虽然是真的很想家人,但也很喜欢学堂的生活。
在那里,他可以学到好多平日里都无法接触到的新事物,司马承锦很清楚的知道叶卿棠和司马长赢让自己去学堂的目的是什么,当然也不会辜负他们两个人的期望。
而且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学习,司马承锦发现自己也是真的爱上了学习,那些浩瀚如星的知识也让他为之向往。
“承锦喜欢就好,这样你娘亲应该也可以放心了。”司马长赢说着便看向了叶卿棠,继续道:“承锦好不容易休沐,你打算给他做些什么好吃的?”
“你买了食材吗?”叶卿棠这才面露笑容,知道司马承锦是真的喜欢之后,才算是真的放下心来。
此话刚问出口,叶卿棠便眼尖的看到了桌上放着的,司马长赢买来的食材。见状,她立马将司马承锦给抱了起来,打算回家给他弄好吃的。
“铺子里就麻烦二位姐姐了,我要回家给我们家承锦弄吃的去了。如果有什么事情,便来我家找我。”
三人一同回了家,而叶卿棠则是直接进了厨房,高高兴兴的给司马承锦弄好吃的。
而司马承锦则是乖巧的坐在桌边看书写字,等到叶卿棠把饭做好之后,他都已经写了一整版的字了。
字迹工整好看,叶卿棠一想到自己的那手字,和自家儿子一笔,简直自愧不如:“承锦这手字写的真好看。”
“尚可,比起常人还是能夸赞几句。可承锦你也不能因此骄傲自满,要越写越好且有自己的风格,知道了吗?”
一个家里总归是该有个慈母严父的,毕竟司马长赢,曾经也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贵公子,那手字自然没的说。
比起叶卿棠那鬼画符的字迹,当然只需要写的工整便觉得十分好看。而司马长赢看的更加长远,即便是面对自己年幼的儿子也依旧不会过于溺爱。
“嗯,承锦知道的。”司马承锦将笔墨好生收好,而后朝着司马长赢点点头,全然没有半分被打击的失落感:“夫子和承锦说过的,说承锦的字虽工整,却少了风骨,还说让承锦勤加练习。”
【这还不算好吗?要我能有像小天使那样的一手字,我爸妈睡觉都会笑醒。】
【我现在水性笔写的字,都还和狗刨的一样呢。就和叶卿棠写的差不多,和小天使这么一对比,简直可以说是无地自容。】
【只能说那个时代,对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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