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器,平静地说道:
“看来您和老板谈得很愉快,利奥兹先生。”
“奥拉维尔是个精明人,我喜欢跟他打交道。”
两人说着,便走出后厅,回到吧台,酒保开始给李澳兹调制酒水,李澳兹一边打听着情报,一边欣赏起硅裔特有的电路板调酒法——普通的调酒师,在用点火融化冰球的时候,会用液体打火机,因而回残余一些未充分燃烧的燃料味儿,而硅裔不需要,它们的神经电路板微微过载,产生热量,立刻就能看到冰球快速融化,与酒水充分混合。
得益于电热的精准调控,酒水入口的温度的刚刚好,辛辣的酒气和清冽的口感相得益彰,不会因为冰块太冷而让味蕾麻木,又保留着冰块那透心凉的劲爽,一口下去就像是活吞了颗冰冷的太阳,刺激的不行。
李澳兹摇晃着酒杯,湛蓝和黄橙渐变色的酒液仿佛流动的黄金,在太空中不断地悬浮涤荡,加上周围劲爆迷幻的phonk音乐,酒精在血管中驰骋狂飙,让他变得有些恍忽。
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前世初上太空时的情况。
当时他有着不错的队友,比如‘焦糖蜗牛’、‘夏虫语冰’、‘文中之龙’等等这些合作了好几个版本的老伙伴,都是在这里认识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喝酒,闲聊,打牌,上头了直接原地在酒馆里打拳。乐得不行。
当时他们还组建了一个公会,专门吸纳一群只玩近战武器的人加入。
那段时间可真开心。
如果不是后来因为事业,大家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他们之间的友谊应该还会继续下去,不会慢慢冷却、澹漠、褪色、熄灭。
“英魂酒吧。”
李澳兹呢喃道:
“听说太古时期的神灵,会从凡物中挑选神拥者,引领他们走向飞升的道途,抵抗社会入侵。就算是光荣战死,也会被众神殿塑造为英魂,他们的意志会像黄金一样,在超新星的爆发中熠熠生辉,千秋万代,永恒不朽。”
“只可惜,这事儿多半是假的。”酒保遗憾地说道:“我们这儿的‘英魂’,只是因为这个词儿能够注册商标。不过酒还是不错的。”
出于怀念,李澳兹故意问了个问题:
“人们都说,硅基生命体是最优秀的调酒师,碳基生命则是最好的美食家,有没有哪个种族又懂吃还懂喝?”
酒保平静地说道:
“大肠杆菌。”
这个熟悉笑话让李澳兹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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