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黑子,哪儿去?”
守营的宋军看到寇黑衣骑着马,正要轻驰下山,便扬手向他打个招呼。
“哦,我去买两坛好酒。”
“哈,你倒是好酒量,前两日不是刚买了两坛。”
“朋友多,没办法。”寇黑衣淡定地笑着,向他挥了挥手,策马出了营门。
那逍遥之态,仿佛真是信马游缰,山下一游。
没多久,山下那间生意甚好的老酒馆掌柜的秦方泽,忽然牵出一头大骡子,把坐褥铺到骡背上,跨上大骡子,也扬长而去。
店里的酒客看到老秦离开了,但是谁也没有多想。
山上,被秦方泽送到寇黑衣手上,换了宋军衣衫决死一战的西夏普通秘谍,成了一群弃子,没人在意他们的死活。
……
战事已经结束了,西夏间谍们情知败的结局是什么,因此拼死一搏,十分悍勇。
但,能被杨沅和陈涿光带做侍卫的,何尝不是百中选一的勇士。
在这些大人物面前,他们连名字也不配有,但是作为一个个体,谁不是以一当十的英雄。
更何况,杨沅和杨寿一旦加入战团,更是悍勇无匹。
尤其是杨寿,他那天生神力,他那香瓜大的铁锤,他那大开大阖的招式,杀人效率数倍于杨沅。
待尘埃落定,遍地死尸,但凡被杨寿击杀的,除非是脑袋中了一锤,否则看起来倒是最不血腥。
因为,不见血。
哪怕这人的胸骨、内脏,已经一团糜烂。
韩金勋、何锦云、何郓生提着刀站在一边,看着杨沅和陈涿光的侍卫检查现场。
他们把死尸拖到左边,活口拖到右边,半死不活眼看活不成的就补一刀也拖到左边。
韩金勋三人的脑瓜子还是嗡嗡的,他们不清楚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军中郎中正给掌书记陈涿光包扎着伤口。
断臂处洒了一葫芦金疮药,用绷带缠得厚厚一团,方才止住了流血。
失血过多的陈书记趴在书房的软榻上,呻吟地道:“还……还有背上、肋下。”
军郎中温言道:“陈书记放心,背上的瓷器,小人已经拔下来了,肋下的伤口,小人也敷了药,都包扎过了。”
“哦……,是嘛……,还……还有脚趾……”
军郎中心中一奇,臂伤是被刀砍的,后背和肋下是被瓷器割伤扎伤的,这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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