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大厅也有派人轮流蹲守,可再也没见那家伙出现过。
当然。
一个大活人肯定不可能凭空蒸发。
目标肯定还在酒店里。
可问题是这劳什子酒店不知道为什么要建这么大,他们一不小心都会迷路,上哪去找人去?
像他们延边多好,大部分也就俩三层。
“我看到那个绿眼怪了!”
买饭那厮露出几颗熏黑的牙齿。
“绿眼怪?什么玩意?”吃饭一人抬头迷茫问道,嘴角还粘着饭粒。
“就是前天晚上。我在楼下见到的那个……”
这厮语言表述能力不太强,看得出来,他很想解释,可越急,越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别着急,慢慢说。”
三白眼这次倒挺有耐心。
不是因为有谁催。
没办法。
住这里是要花钱的,可没人报销!
“那个妞!老大,那个妞你还记得不?我和你说过的……”
另外两人懒得关心,又接着一门心思的继续干饭了。
“你是说和那家伙一起出去又一起回来的娘们?”
买饭那厮连忙点头,如小鸡啄米,“对对对,刚才我在电梯里,就是碰到她的人了,那天也跟在她后面,肯定是她的保镖。”
多惊人的发现。
三白眼面无表情,“然后呢?”
“然后我看见他去了十七层!老大,那妞十有八九就住在十七层,那家伙没回来,说不定就是跟着那妞去住了!”
三白眼眼神闪了闪。
“老大,你放心,我没有被发现!”
不得不说,这厮在几人之中,除了最高之外,应该也算最头脑敏捷的,起码比只会干饭那两人强,难怪经常负责蹲点盯梢的工作。
三白眼扒拉了口白米饭。
“老大,干活不?”
他试探性问。
“怎么干?”
三白眼反问。
闻言,因为外形绰号高粱的这家伙立即撩起上衣,扒拉了下裤子。
不要误会,他是掏出藏在腰间的匕首。
“去十七楼,剁了他!”
“……”
三白眼默然。
他本来还担心,高粱有点聪明,会威胁到他在哥几个里的地位,现在看来,是想多了。
“能不能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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