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所持有的百利达股份,很大可能支持丽斯投资公司,结果就这样被废掉了,丽斯投资公司到嘴里的百分之四点七支持,一下子就没了。
丽斯投资公司倒是没被打懵,立刻展开反击,百利达董事会的澳洲鬼老会动用法庭这一招,我们也会,别忘了,百利达可是在百慕大注册的,立刻向百慕大最高法院申请禁制令,制止已经被百利达董事会的澳洲鬼老取得优势的百利达全体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并要求裁决五家代理人所持有的百利达股份的投票权。
百慕大最高法院没有辜负丽斯投资公司,给出裁决,禁止如期举行百利达全体股东大会,并认定五家代理人所持有的百利达股份,具有投票权。
这下局面就僵了,两家法院的裁决,香江听谁的?
百利达在百慕大注册,在香江第一上市,在新西兰第二上市,这种样式,在做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江,只会越来越多,现在有一点处理不明白,便会制造出无数遗留问题。
香江的监管机构、证券业、媒体观察、理论学术等等圈子的精英们,可以用全都麻了形容,如此复杂的扯皮情况,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找不到桉例参考啊。
有一说一,鬼老控制下的港府,倒也不是啥都没干,港府财政司还是派了人,到新西兰、百慕大出差,进行沟通,可也因此越发让人看明白了,前途是光明滴,只要能耗得起!
新西兰、百慕大、香江三地物理距离相隔多远,不言自明,光是来回奔波的金钱成本、时间成本等等,就有点让人望而却步。
但这个局面,显然对百利达董事会的那些澳洲鬼老有利,毕竟,他们已经基本在程序上,完成了把新西兰证券卖给百利达的交易。
只不过,利益受损的是香江股市的小股东,权威尽失的是香江证券业。
对于小股东的利益被牺牲的问题,香江媒体关注度极高,个中缘由说起来其实也挺朴素的,以前大家有一口吃的,便满足了;但现在,就不仅仅满足于填饱肚子的问题了。
像百利达这种香江海外注册的香江上市公司,都这样管不了的话,谁能受得了?
这是考验智慧的时候,必须就地解决,绝不能成为其它香江上市公司的坏榜样!
香江证监会别光动嘴啊,雷声大雨点小,你的行动呢?
丢你老木,香江股市这么发达了,号称在全世界能排进前六,怎么监管机构和法例这么落后?
香江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赶紧进行回应,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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