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的刃牙营地,街道上只剩若有若无的风声。
小屋里的两人默默相对,各有所思。
“见过黑沙领的悲剧,以及从烽照城回来后,在最沮丧、颓废、挫败、厌烦,跟父亲冲突不断的那些日子里,我回了自己的旧封地,把自己锁了起来。”
快绳幽幽地望着飘忽的灯火。
“在一个偏远乡下的野外,我遇到了丹娜。”
听见陌生的名字,泰尔斯不由皱眉:
“丹娜?”
快绳依旧神情恍惚。
“表面看去,她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牧羊女。”
“当那个午后,我不耐烦地说我是附近秩序官的亲戚,闯进她看守的羊圈只是意外,更不可能偷她的羊时,她马上双眼放光地向我索赔二十个银币,就为吓坏了她的一只奶羊。”
快绳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扑哧一笑:“丢了一头有奶的母羊,转过来敲一头有钱的肥羊,为什么不呢?”
“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霸气十足的牧羊女和自暴自弃的偷羊贼。”
泰尔斯观望着对方的表情,发现快绳的眼神无比温柔。
“她有什么特别的吗?”他不禁问道。
快绳抬起头,翘起嘴角。
“噢,丹娜是最特别的,”就像一个向邻居炫耀贤惠妻子的普通人一样,快绳表情有趣,语气得意:“尤其是被一个脾气粗鲁的矮人老头养大之后。”
“她总是笑着,活泼而奔放,即使在养父不幸过世之后。哪怕以北地人的标准来看,她也很不矜持——她的矮人养父用教挥锤的方法教她赶羊,老天,被她的牧羊手杖抽在身上可真疼。”
改名换姓的摩拉尔依然笑着,泰尔斯从他的抱怨声里读出了属于快绳的、独有的轻松。
显然,他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讨厌丹娜的手杖。
“丹娜打着两份工,一份牧羊挤奶,一份在酒馆里帮忙,却是个精明难欺的女孩儿。”
说起那个女孩儿,快绳眉飞色舞:“她曾挥舞手杖,把五六个偷羊贼赶得落荒而逃,把暗藏色心的村长打得屁滚尿流,也曾花言巧语,把寻机揩油的酒客哄得钱袋空空,她懂得用巧计捉弄克扣她工钱的酒馆老板,还有力反击欺凌她的老板女儿。”
跟随对方的讲述,泰尔斯垂下头,在脑里描绘着这个不一般的牧羊女孩儿:泼辣、开朗、挥舞手杖的样子就像一头凶狠又可爱的小狼崽,在用前肢护着自己的食物,对周围张牙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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