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争时期,大唐查抄了数量庞大的前明宗室、权贵的家财。
在这种查抄中所获得的大量土地,前明官府衙门所控制的官田,自然也是成为了大唐的官田,自然部分地方上的士绅权贵们的土地也是被官府接受,成为官田的一部分。
至于明王朝的宗室以及权贵的土地,被查抄后则是变成了皇田,而这一部分土地的数量极其庞大,前明的藩王们以及权贵们拥有的土地实在太多,皇室资产科最后一统计,发现这些皇田已经是占据全国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
如果只是几千几万亩,乃至几十万亩什么的李轩也不所谓,但是这已经不是能够用多少亩来计算了,而是全国总耕地的百分之十啊!
当成宗室私产?
开玩笑,也就只有明王朝这么扯淡的王朝才能够干得出来这种事。
所以当时的李轩就是把这些皇田的绝大部分都是拿出来,和官田一起作为以租代购的土地,基本上和官田一个处理办法。
只留下了极少数一些比较便利,或者是不适合以租代购的土地作为皇室私产,而留下的这部分皇田,虽然数量依旧庞大,但是和以前一比,自然是大海和水滴之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皇田和官田合并到了一起,然后充当以租代购用田,这些年来,已经是有大部分的土地陆续转化为农民的私产,剩下的那些,大体上也能够在十年内完成农民私产化。
因为以租代购令,农民的分期付款是可以自由选择五年、十年、十五年不等的。
按照最晚的一批土地,农民采取十五年以租代购的方式的话,那么最迟将会在宣平三十六年的时候偿结束以租代购,农民正式获得这些土地的所有权。
这也意味着,等到宣平三十六年的时候,实际上皇室和官府双方控制下的大量可耕地,除去了极少数地区新开垦的官田以及极少数皇室保留的皇田外,其他的将会尽数成为农民的私产土地。
当然了,上述只特指国内本土耕地,国内的荒地和林地不包括在内,官方和皇室依旧大量拥有,而且比例极其庞大,因为当代大部分地方,其实还是荒无人烟为主,而这些看似荒无人烟的地方,那都是官地。
无一例外!
同时海外本土以及海外领地也不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些地方的政策都比较特殊一些。
以租代购令,只限于帝国本土施行!
而且也不用担心这些土地以后会被地主们进行大规模的兼并,因为但凡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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