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面都有地行龙腐烂的血块,那臭味简直可以把死人熏活了。他要是现在穿越到盗墓小说里面去,大概什么摸金符都不用,凭着身上这丧心病狂的恶臭,就没有哪个粽子敢靠近他十米之内。
在他的周围没有哪怕一个穿越者,即便大家自己身上也很臭,却还是跟他保持了一些距离——臭也是有程度的,别人的臭或许是五十分,他的臭至少也有九十分!
这就好像一个人或许嘴里有臭气,脚上也有臭气,但面对那种一张嘴能把苍蝇熏死,展开双臂能臭到周围的人怀疑人生的怪杰,他们也一样是要退避三舍的。
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熊猫垂下头,低声嘟囔:“这年头,当T不仅需要身板硬,有骨气,竟然还需要不怕臭……要求也太高了!”
包括他在内,几个负责近战顶怪的身上臭得最惨。他们被地行龙的血浇了个通透,现在真是要多臭有多臭。
“我觉得,就算掉进粪坑再爬出来,怕是也不过如此了吧……”长孙武叹着气说,“我这辈子身上都没这么臭过!”
“我也是啊!”
“谁不是呢!”
哀叹声此起彼伏。
在一片哀叹声中,荷鲁斯突发奇想,对熊猫说:“或许,你们可以考虑把毛剃了……”
这主意实在算是个馊主意,但熊猫居然很认真地考虑起来。
仔细想想,或许真的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解决他身上那要命的恶臭。
反正他平时穿着铠甲,就算身上没毛,显得很丑,无非学习长孙武,整天戴着头盔面罩就好。
相比之下,穿着皮衣的牛头人希恩,才是最惨的。
“其实我们还应该谢谢那个开明派的德鲁伊。”长孙武说,“如果不是他告诉我们,香桉树叶能够洗掉地行龙血腐烂的臭味,我们只怕是全都会被逼得自杀回城不可。”
大家连连点头,想起今天早上的场面,一个个都脸色发青。
昨天那场大战之后,大家人人都沾了不少地行龙血。结果一夜过去,地行龙血腐烂变质,变得奇臭无比,好几个嗅觉灵敏的直接就被熏晕了过去,剩下的众人也极为难受。除了完全没有嗅觉的元素人之外,几乎每个人都产生了自杀回城以消除臭气的念头。
穿越者们死了复活的话,是能解除不少异常状态的。其中就包括身上的味道和颜色——前不久一个狩猎队里面,就有人很倒霉地遇到了罕见的深紫红史莱姆,被那家伙喷了一身几乎不可能洗掉的紫红色黏胶,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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