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都已经处理好了,其中有一盘颜色金黄的水果切块堆砌着,看着尤为喜人。
“那是?”
“说是叫刺果儿,是别人从蓬莱运去海城售卖,老夫偶然得了几个。吃着还不错,就是吃多了有些涩口,也不太好处理。”
颜知欢拿了一块尝了一下,口感确实要比后世经过培育的品种差,不过也挺好吃。
她笑了笑:“什么刺果儿?它叫菠萝。”
“菠萝?”苏知府诧异了一下,就接受了这个名字,“还是颜姑娘见多识广啊!”
颜知欢摆手:“不敢当,不知大人可否吃得惯甜口的菜?”
“什么甜口咸口,只要是美食,老夫自然都一视同仁!”
在吃货眼里,每一种食物都值得品尝。
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
颜知欢建议:“那不如来一个菠萝焗饭,再配一道菠萝咕咾肉吧!”
“这,做菜?”苏知府指着菠萝。
得到颜知欢的点头确认,苏知府陷入了思考中,衡量此举的可行性。
用水果煮汤倒是常见,比如荔枝就能做排骨汤等,做出来的汤也清甜可口。但用水果做饭,似乎还没尝试过。
苏知府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拉着她往外走:“来,你给老夫具体说说,这两样吃食是个什么口味。”
“慢着慢着。”颜知欢转身招招手,将孙越喊了过来,介绍道:“这是我给阿婉寻的小帮手,叫孙越。就在城东那里遇见的,他现在孤身一人也是没了去处。说起来大人该有印象,就是早些年海城逃难来的那群人,他就是其中一个。”
海城难民苏知府确实有些印象,她一介绍,他便仔细打量了一下。
最后叹道:“这么多年,孩子都长大了,不复当年模样啊!”
颜知欢笑道:“都长成个半大小子了,我看他还算勤快,便收留他给阿婉打下手。”
“也好,也好。”
“不如今日就让他先熟悉熟悉,去厨房帮忙吧?”颜知欢提议。
苏知府也没有意见,领着一起前去。
颜知欢趁机道:“可惜阿婉是个姑娘,带着个半大小子在身边也不合适,要不大人先帮忙收留着?索性阿婉每日也要来此学习做菜。”
“原来你是打了这个主意。”苏知府没好气的看着她,“倒是会算计了。”
孙越跟在阿婉身边,那就是丫鬟的跑腿小厮,身份卑微得不能再卑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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