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匹没有一根杂毛的白马,一辆丝缎紫檀制作的马车,一位毡帽麻衣的健壮马夫,一个青衣小帽的俊秀书童。
这就是江枫出行的座驾和侍者了。
就连燕南天都洗了个澡,换了一身锦缎青衣,连手边那柄生锈的铁剑,都被换成了一柄鲨鱼皮鞘的青钢宝剑。
他的确是不注重小节,若是自己行走江湖,别说手边的剑都是随手拿的,估计连鞋子都是草鞋,穿出个破洞都不稀奇。
但他也是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并不会刻意保持落魄装样子去弄脏江枫的车驾,既然有二弟提供一切,他自然也乐得享受。
他和江枫的交情,并不是金钱能衡量的。
性格相投,义气相交,仅此而已。
此时他们已经过了荆门,正在向襄阳前进,燕南天坐在马车里,还在用颇为惊讶的眼神看向江枫,“几个月不见,你的武功颇有精进啊,而且专门练了剑法?”
燕南天现身,江枫自然是要和他过过手的。
这一个月多,江枫已经完全熟悉了原身的本领,又融合了游龙生的武功,一身内力、轻功、剑术,俱是大有进益。
对比了一下原身的武功,若是再碰到原著中五只鸡和一头猪围攻的情况,江枫表示自己能把他们全都送走。
此时江枫斜躺在马车里的软塌上,一手端着香茗,一边向燕南天笑道,“我可是天下第一神剑的兄弟,若是剑法太差,那怎么说得过去?”
燕南天闻言大笑,“你的武功早已比大部分江湖人都强了,若是再有一手凌厉迅疾的剑法,怕是很多成名高手,都不是你的对手了。”
江枫微微一笑,其实他和燕南天交手时,身体反应还略有些慢,等再过一段时间,就算依然比不上阿飞和荆无命,但是捅一些成名高手的咽喉,还不是轻轻松松?
至于所谓的成名高手……
燕南天口中的成名高手,当然和一般人口中的成名高手不太一样。
……
如此一路,经襄阳,渡汉江,过南阳,再往前走,便是鼎鼎有名的古城洛阳了。
江枫掀开帘子,看着道边的风景。
就是那个地方,曾经埋葬了一位赫赫有名的女性高手,若是她能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是否能和邀月一争高下?
江枫正在想着,就听到前方响起了一阵衣袂掠风声。
“高手?”江枫眉梢一挑。
“好轻功!”燕南天出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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