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相信。”她阿爸喝了一口酒,随意说到,只是这话说得……
“对啊,阿爸,我就找这个混球给你当女婿,好不?”刘思雨头都没抬,吃得很香。
刘家二老对自家姑娘是非常了解的,这姑娘一直这样,整天大大咧咧的!她从来都是叫封小刚为混球,一开始还说说,后来看封小刚也不介意,他们也就不说了!
而且,这俩一见面,那绝对是要拌嘴的,两个寨子的人都说,这就是一对天生的冤家!
在西江,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这就是天生的一对!
想想也是,无论什么时候,这俩都是一对,一起生,一起读书,一起跳级,如今又一起当兵!
除了两人上大学在不同的学院,被分到一南一北,好像就没分开过。
连读书的时候,都是同桌,除了小学一年级跟所有人都是同龄,到后面,他俩都小,人家不愿意跟他俩同桌,只好凑成一对,然而,除了上课不会吵架,其他时间一定是随时拌嘴。
两人从小去上学都要跑很远,一般都是封小刚跑过来,到她家门口大吼一声,“刘思雨,走了!”然后两人就结伴同行,一起跑步追逐着去学校,基本上还不跟着大路走,喜欢翻山走小路,上学放学都是一样的。
到了中学,中学离得更远,还是一样的,虽然两个寨子里也有别人去学校,可他俩从来都是一起的,没跟别人一起。
高考,两人的分数出来,总分一样,同时被黔州大学录取,只是封小刚进了科学院,刘思雨去了医学院。
黔州大学有一南一北两个校区,隔着黔州城南北相望,黔州大学每年的运动会,都是南北各办各的!所以,大四了,他俩愣是没在学校遇到过!
知道封小刚有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拌嘴长大的,班里只有欧阳志强一个。只是,封小刚从来不认为,他俩在恋爱,但他确认自己心里住着这个姑娘。
进了大学后,两人放假时间是一样的,可哪怕同在黔州城,回家的路上都不会遇到,南北都有车站,所以自己回自己的,离家去学校也是一样,顶多就是在乡村客车上遇到,次数也极少。
听到自家姑娘这么一说,她阿爸阿妈停下筷子,看了看姑娘,又看了看封小刚,同时说到,“我看行!”
“那还不赶紧把你那存了十八年的女儿红拿一坛出来招待你未来的女婿啊?”翻翻白眼,刘思雨大呼小叫的。
“姑娘,你俩来真的?”二老眨眨眼,这回真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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