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xia!喝!呵呵……真是让人喜欢的族群!连战斗的时候都是笑着的。
连厮杀的时候都是笑着的,甚至连杀死别人和被别人杀死的时候都是发出了笑声的。
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们了,野蛮人。”
小丑继续自言自语着,然后随手扑灭了刚刚点燃了他裤脚的火苗。
动作夸张的具有这舞台剧一样的肢体表现力。
棕色的皮鞋用前端戳着地面,走动的姿势有些蜷缩,肩膀耸着,让他看上去比真正的体态看上去瘦弱的多。
扑灭了脚上的火焰之后,袖口也被点燃了。
小丑胡乱的挥舞着手臂,像是要离自己的这只手远一点的样子。
就像是手和身子有着完全不同的脑子一样。
但是却在某一个瞬间将着火的那只手停顿了下来,那只手像是被空间锁定在了那个位置一样。
他的身体除了那只燃烧的手之外都颤抖了起来,像是在忍受着烧灼的痛苦一样。本该传来剧痛的手一动不动!
他颤抖着用完好的那只手从胸口的口袋里边取出了一根皱皱巴巴的雪茄,放进了嘴里,然后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脑袋慢慢的靠近那只定格的,燃烧着的手。
深深的吸了一口!
一场即便是在马戏团之中上演也十分优秀的小丑表演,那张脸上的油彩随着高温而浮现的汗水一点点的滴落。
说不清他的汗水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高温。
然而白色的油彩消失不见之后,他的肤色还是一如既往的惨白!
警车此时已经停在了夜总会的外边,消防车也已经到位。但是车上没有哪怕一个人走下来,他们都在畏惧着!
畏惧着眼前那个旁若无人的家伙!
隔着老远他们就看到了那个身影!隔着老远他们就开始畏惧了!
那个家伙太好辨认了,生活在哥谭市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这家伙的存在!
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让所有人都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警车上坐着一位很有名的警察局长,戈登。
戈登局长在见到小丑的一瞬间,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然后勉强着自己的身体从警车上走了下来,打算直面这个哥谭市的地下之王!
同样是地下之王,纽约的金并和眼前的小丑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倒不是手段和地盘的差距,而是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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